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原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范加兴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陕(2020)紫阳县不动产权第0009401号
坐落
紫阳县红椿镇集镇五期七里沟安置点13号楼3楼C
面积
14.8㎡/73.38㎡
用途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时限
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20
不动产类型
土地、房屋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紫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联系。
联系电话:0915-4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