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公告

时间:2024-08-21 10:4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原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娄行高 彭学先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陕(2018)紫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290号

坐落

紫阳县高滩镇八庙村四组

面积

150.76㎡/362.96㎡

用途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时限

2024821—202498

不动产类型

土地、房屋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紫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联系。

联系电话:0915-4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