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原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娄行高 彭学先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陕(2018)紫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290号
坐落
紫阳县高滩镇八庙村四组
面积
150.76㎡/362.96㎡
用途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时限
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8日
不动产类型
土地、房屋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紫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联系。
联系电话:0915-4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