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于2024年04月26日进行开标会议并确定中标供应商,供应商未在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此作废标处理。
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红广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915-442975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尚德远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25号信力大厦
第65幢10705室
联系方式:13709159044
陕西尚德远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