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实防汛防滑有关工作责任的通知

时间:2024-07-24 09:05来源: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实防汛防滑有关工作责任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4-3599 公开目录: 县委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办字〔2024〕73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年07月24日
内容概述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实防汛防滑有关工作责任的通知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市驻紫各单位:

为进一步压实防汛防滑工作责任,理顺工作机制,确保值班带班有序衔接,指挥调度有力有效,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全面提升,根据《安康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规定》(安人发〔2024〕2号)、市防办《关于明确强降雨防范应对五个必须工作纪律的通知》(安汛旱办发〔2024〕18号)、《紫阳县防汛应急预案》《紫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关于迅速落实防汛防滑“人盯人”防抢撤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紫办字〔2022〕29号)、《关于进一步强化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暴雨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紫汛办发〔2022〕38号)等文件和市县领导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县委、县政府防汛防滑值班带班领导职责

值班带班期间,及时批阅值班期间“两办”收到的防汛防滑有关文件;主动掌握雨情、汛情、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审核上报的汛情、灾情信息;按时参加省市召开的防汛防滑有关会议;积极参与县防指应急指挥调度工作;根据汛情发展情况组织召开汛情、灾情研判调度会议。

二、进一步明确防汛防滑各指挥长工作职责

1.防汛各指挥长工作职责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县防指副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到县防汛办坐镇指挥;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县防指指挥长(县政府分管水利工作副县长)到县防汛办坐镇指挥;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县防指副总指挥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或总指挥长到县防汛办坐镇指挥;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县防指总指挥长(县长)到县防汛办坐镇指挥。

2.防滑各指挥长工作职责

发布Ⅲ级(黄色)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后,县防指副指挥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必须到县防滑办坐镇指挥。

发布Ⅱ级(橙色)及Ⅰ级(红色)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后,县防指指挥长(分管自然资源工作副县长)到县防滑办坐镇指挥,并统筹指挥以县城为重点的防洪保安工作。召集有关部门人员会商研判,作出安排部署,下达工作指令,按程序启动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预案。

3.统筹全县应急救援指挥职责

由县防指副总指挥长(常务副县长)统筹指挥调度全县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由县人武部部长统筹指挥调度全县各级民兵应急救援队伍。

三、进一步明确联镇县级领导防汛防滑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协调、指导所包联镇做好防汛、防滑、救灾工作,平时要随机查隐患、排风险、抓演练、促整改,监督、检查、暗访镇村防汛防滑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联镇县级领导必须及时赴包联镇协调指挥当地防范应对工作,参与紧急汛情灾情会商研判,加强督导检查,做好协调保障,强化统筹调度,并就地接受上级防指不定时连线调度,应急响应结束或者预警解除后方可返回。

四、进一步明确县防汛办调度运行职责

1.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局主要负责同志参与会商调度。

2.发布暴雨橙色及以上预警,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广电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与会商调度,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县防汛办联合办公,各镇严格落实“2小时报告制”、必要时加密上报频次。

3.县防汛(滑)办加强指挥调度和协调配合,组织会商研判、发布命令、统筹协调、上传下达、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督导检查。

4.强降雨期间,针对重点降雨镇,县防汛办要点对点调度提醒。

县气象局要密切监视气象及雨情变化,实行每两小时雨情汛情通报制,必要时可加密通报频次,在通报降雨量时,既要通报时段降雨量,同时要通报当轮降雨期间累计降雨量。县水利局要密切监视江河库塘、涉水工程险情,密切衔接上下游来水情况,实时点对点调度预警提醒;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地灾隐患点、风险区监测巡查,实时点对点调度提醒。

县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县防汛办要落实监督责任,采取电话抽查、视频调度、现场检查、“四不两直”等方式,随机督导检查各镇、各部门是否严格落实防汛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对不遵守防汛纪律、擅离职守、工作缺位、尽责不力的,予以严肃追责。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