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公告

时间:2024-08-06 09:29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原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冯永春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陕(2021)紫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563号

坐落

紫阳县红椿镇潘龙社区御龙苑2单元2楼D1号

面积

106.70

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公告时限

202486日—2024827

不动产类型

土地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紫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联系。

联系电话:0915-4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