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原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向连喜
原不动产权属证明号
陕(2020)紫阳县不动产权第00020352号
坐落
紫阳县瓦庙镇瓦房村
面积
110.16
用途
农村宅基地
公告时限
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26日
不动产类型
房屋/土地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紫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联系。
联系电话:0915-4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