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紫阳县人民政府> 专题报道> 减税降费>正文详情

转发继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4-03-01 11:35来源: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