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8期)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4-3451 | 公开目录: | 食品和药品安全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年07月30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8期) |
近期,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康市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安市监发〔2024〕22号)要求,对全县的食品开展了常规抽检活动(以下简称抽检)。本次抽检的食品涉及生产环节食品,共抽检4批次,判定合格样品4批次(详见附件2)。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详见附件1)。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本次抽检的食品涉及生产、流通环节食品。
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检验依据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的监督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吡虫啉、啶虫脒、多菌灵、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拌磷、毒死蜱、柠檬黄、日落黄、氧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