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紫” 旅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4-07-24 10:3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紫” 旅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4-3429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24〕38 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年07月24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紫” 旅游奖励办法(试行)

紫规〔2024〕006—政府办 003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紫阳县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紫”旅游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 2024 年第 9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推广,抓好贯彻落实。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

紫阳县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紫”旅游奖励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旅发委关于“引客入安”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开拓我县境内外客源市场,进一步拉动并促进文旅消费,做大叫响“汉江画廊·茶歌紫阳”旅游品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结合实际,特制定《紫阳县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紫”旅游奖励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一、奖励对象

县内外组织团队游客来我县旅游的旅行社(分社)。

二、奖励标准

(一)人头奖

一次性组织县外旅游团队(10 人以上起团)来紫阳县,旅游团队在紫阳县停宿,游览 2 个景区、停宿 1 晚,奖励 10 元/人;游览 3 个及以上景区、停宿 1 晚,奖励 20 元/人;游览 3 个及以上景区、停宿 2 晚以上,奖励 30 元/人。原则上实行一团一奖,取上限进行奖补,不重复奖励。

(二)包车奖

1. 一次性组织县外游客包车(旅游大巴)来紫阳,人数在100 人以上、游览 2 个以上景区、并停宿 1 晚及以上,在享受“人头奖”的基础上叠加奖励 2000 元。

2. 开通西安(或紫阳境外城市)至紫阳旅游专列,对旅行社(或旅行社协会等组织)组织游客通过旅游专列来紫阳旅游,并游览 2 个以上景区、停宿 1 晚以上,每满 100 人,在享受“人头奖”的基础上叠加奖励旅行社 2000 元。火车站开通绿色通道,为游客提供优质配套服务。

(三)研学奖

对组织县外团体来紫阳县开展研学旅游活动的旅行社,在享受旅行社“人头奖”的基础上叠加奖励 5 元/人。

(四)年度奖

根据县内外旅行社 2024 年组织游客来紫旅游申报备案人数进行排名,接团累计人数达到 2000 人以上,取前 6 名进行奖励。设一等奖 1 名,一次性奖励 2 万元;二等奖 2 名,一次性分别奖励 1 万元;三等奖 3 名,一次性分别奖励 5000 元。

三、旅行社、研学基地旅游团队报备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旅行社如实填写《紫阳县“引客入紫”旅游团队备案表》(附件 1)、紫阳县研学基地研学旅行报备表(附表 2)。具体说明如下:①报备表由申报奖励的旅行社、分社如实填写,于发团前 5 个工作日报送至紫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登记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②如有行程、人数等变化应在团队结束 3 个工作日内反馈信息,并重新报送报备表;③报备表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奖励申报认定

(一)旅行社旅游奖励申报

1. 资料清单:①紫阳县“引客入紫”旅游团队报备汇总表;②紫阳县“引客入紫”旅游团队奖励申报表;③旅行社资质;④旅游合同;⑤团队计划单(行程单);⑥游客名单(姓名、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等);⑦保险购买凭证;⑧景区景点门票发票(人员报到表);⑨住宿酒店凭证(发票、其他入住凭证加盖入住酒店公章);⑩专列、包车等交通支付凭证;⑪团队意见反馈表;⑫其他补充资料。

2. 申报流程:每季度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由申报企业将申报资料(按团队在紫时间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报紫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审核,确定最终奖励人数、奖金额度。

(二)研学基地旅游奖励申报

1. 资料清单:①紫阳县研学基地研学旅行报备表;②紫阳县研学基地研学旅行奖励申报表;③研学基地资质;④保险购买凭证;⑤研学团队行程单;⑥研学合同;⑦研学课程方案;⑧研学人员名单(姓名、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等);⑨5 分钟研学视频;⑩其他补充资料。

2. 申报流程:每季度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由申报企业将申报资料(按团队在紫时间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报紫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审核,确定最终奖励人数、奖金额度。

五、相关要求

(一)申请奖励的旅行社必须具有合法资质,未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游客投诉事件。申报单位要严格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性,对弄虚作假,提供数据不真实的申报单位,取消奖励资格。

(二)旅行社、研学基地旅游奖励申报按照 “企业申报、县级复核”原则,实行一团一档一奖,一季度一申报一兑付;同一旅游团队组团社和地接社不重复享受奖励;同一日期同一行程如果分成多个单团,叠加奖励只算 1 个团;申报奖励的人数不含导游、司机、教官等工作人员。

(三)紫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对旅游团队审核认定结果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紫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同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四)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流程,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奖励申报工作,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

六、监督管理

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奖励资格:

1. 违反旅游法律法规规定,扰乱正常旅游市场秩序的;

2. 申报材料和数据弄虚作假的;

3.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旅游投诉案件的;

4. 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的;

5. 有其他性质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不良事件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其他事宜

本办法由紫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2024年7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5年7月23日。

附件:1.紫阳县“引客入紫”旅游团队报备表

2.紫阳县研学基地研学旅行报备表

3.紫阳县“引客入紫”旅游团队报备汇总表

4.紫阳县“引客入紫”旅游团队奖励申报表

5.紫阳县研学基地研学旅行报备表汇总表

6.紫阳县研学基地研学旅行奖励申报表

紫政办发〔2024〕38号附件:1-6.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