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安财社〔2021〕111号),我局对李孝梅等13人申请的补贴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补贴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经审核,李孝梅等13人符合补贴申报条件,其中:返乡下乡创业人员3名;农民工10名,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共需拨付6.5万元。现将人员公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22日——2024年07月28日
联系电话:0915-2201514
县纪委监督电话:0915—4428401
国务院举报监督电话:010—12317
地址: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