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公示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4-3074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0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年07月09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公示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按照紫阳县中省环保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迅速落实〈安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的函》(紫环整改办函〔2024〕7号)和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紫办字〔2021〕57 号)要求,现将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公示如下:
1.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和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按职责配合商务、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清理工作。加强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环保标准落实,严把市场准入关。
2.负责强制检定类环境监测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管和执法查处。
3.严格落实国家节能、低碳、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以及化肥、燃煤、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
4.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打击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以及发布广告的行为。
6.按照职责对生产、销售的煤炭、石油产品依法进行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强化散煤质量监管,按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散煤煤质专项监督抽查检查,依法依规查处销售劣质散煤行为,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负责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或型煤销售的整治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工作。
8.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停业、关闭的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
9.配合有关部门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绿色发展,推进外卖等行业绿色包装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10.负责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反馈问题中涉及本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