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公告

时间:2024-04-30 16:3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原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蒲尔明 舒仕春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陕(2021)紫阳县不动产权第0012658号

坐落

紫阳县红椿镇白兔村(原深阳乡政府)

面积

145.24平方米/221.70平方米

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公告时限

2024年430—2024523

不动产类型

土地/房屋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紫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联系。

联系电话:0915-4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