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公告

时间:2024-04-29 16:1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原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伍永贵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紫政国用199100010

坐落

双门区双门街

面积

72.40平方米

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公告时限

2024429日—2024522日

不动产类型

土地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紫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联系。

联系电话:0915-4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