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3-08-25 14:54来源: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4-0902 公开目录: 县委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办字〔2023〕103 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年08月25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市驻紫各单位:

《紫阳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紫阳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和县委十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持续发展壮大紫阳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思路目标。坚持“一业突破、多业并举”产业发展思路和“经营主体+基地+农户”和“电商+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产业发展模式,紧扣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围绕富硒食品及秦巴医药产业链,突出富硒茶产业链建设,从基地建设、生产加工、品质控制、推广营销、技术支撑等方面进行扶持,促进全县茶叶主导产业、特色经济林、魔芋粮蔬、生态养殖、中药材、食用菌、庭院经济、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体系化发展。支持“三联共建示范企业”培育,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与产业户建立紧密的利益链接机制,带动产业户通过生产经营、土地流转、订单收购、资产资金入股、产业合作、务工就业、产业托管等措施,有效稳定增收,达到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产业振兴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自愿申报。各项奖补按照程序,公开、公正、自愿申报。

2.奖补去重。“三类人群”与经营主体申报的奖补项目不得重复;同一农户同 1产业被 2个或以上不同经营主体联结带动,产业户增收成效不能重复计算;“三类人群”中,户申报奖补金额不超过 4000元;同一经营主体申报二级奖补项目不超过 4个。

3.带农益农。坚持获得奖补资金支持与落实联农带农成效、提升产业质效相结合,全面推行“经营主体+基地+农户”产业发展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各类经营主体申报的奖补项目在达到建设规模和标准的基础上,要通过扶持农户经营发展、土地流转、回收产品、务工、分红、技术服务、产业托管、产业合作等多种方式促进农户增收,把产业农户镶嵌在产业发展各环节中,按照奖补标准进行预算,每获得 1万元奖补资金须带动农户 2户(其中脱贫户、监测户占比不低于 50%),户均帮带综合收入不低于2000元。对品牌打造与展销平台、产品营销、农村电商发展、技术培训、科技人才投入、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量化带农成效的,不按此标准设置绩效目标。

4.先建后补。各经营主体实施的各类项目实行先建后补,按照程序和标准验收认定合格后兑现奖补资金,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奖补;获得专项资金或其他无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重复享受奖补。

二、扶持对象

1.“三类人群”。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认定的户籍在紫阳的“三类人群”且持有“惠农一卡通”的户主为家庭申报对象,同一户以不同家庭成员申报的不予认可。

2.驻地、产业基地和生产场地均在本县境内,通过“经营主体+基地+农户”或“电商+龙头企业+家庭农场”方式将产业群- 4 -众嵌入产业链中,且合法、守法经营的农业企业、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作坊、镇级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点、发展庭院经济达标农户。

3.所有大豆种植(大豆玉米复合种植和大豆纯种)经营主体及农户。

三、扶持标准

详见《紫阳县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标准》(附件 1、2)

四、项目组织实施及管理

(一)镇级组织申报。由各镇统一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的经营主体和“三类人群”及大豆种植户开展项目申报至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种植类、养殖类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年 9月 10 日,其他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月 30 日。申报时间过后实施的项目可在次年申报。项目申报时,镇级需提交推荐文件和项目申报主体的申报文件、联结带动产业户措施花名册、“三类人群”及大豆种植户产业奖补申报表(领导签字、盖章)。

(二)县级审核备案。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各镇申报资料后,按照项目标准和管理程序,出具批复意见。认定可行的项目,报县相关部门备案。

(三)县镇入库公示。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启动实施的项目,由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乡村振兴项目库的要求形成项目表,报县乡村振兴局纳入项目库管理,并统一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各镇在政务公开栏公示。

(四)验收兑现

1.镇级组织自查。实施完毕的项目,由大豆种植户、“三类人群”、经营主体向项目实施区所在村委会申请初步验收,村级验收合格后报当地镇政府(项目实施区跨村的,由镇政府组织初步验收);镇政府组织工作组对辖区内申报奖补的所有项目进行复查验收,镇级复查验收结束后,对合格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10天无异议后,以镇为单位汇总编制经营主体扶持项目核验报告(含各经营主体生产及验收情况)和大豆种植户、“三类人群”验收汇总表报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复核验收(项目按照时令季节特点和实施完成时间的不同,实行分批自查验收)。

2.县级验收兑付。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接到镇复核验收申请后,组织对大豆种植户、“三类人群”实施的项目进行审核,其中各镇负责审核项目实施效果的真实性,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审核对象是否属实,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标准是否合规、县财政局负责“一卡通”支付;其他项目由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和镇、村干部,邀请县纪委监委、县人大、县政协相关委室人员共同参与,通过专班实地核实验收、专项抽审复检、媒体公开公示等多种方式开展复核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提出资金兑现方案,形成专题报告报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审核,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10天,无异议后报经县政府同意,由县- 6 -财政局按程序兑现到奖补对象。

3.项目完成公告。项目实施完成后,县级在政府网站公告;镇级在政务公开栏公告。

五、责任追究

各镇人民政府为紫阳县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的申报、审核、组织实施、自查验收和监管工作;县级相关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履行职责。各类经营主体申报奖补项目时,须做到程序完备、资料详实。资质条件合规合法、申报程序完整严密、印证资料真实可信,各类资金账务往来应以对公账户及银行往来资金流水为主要依据。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程序和工作要求履行好职能职责,对失职失责、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造成工作负面影响的,由县纪委监委予以追责。

六、其它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未尽事宜,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附件:1.紫阳县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标准(经营主体)

2.紫阳县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标准(“三类人群”奖补到户)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