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医疗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医院行风建设,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助推清廉医院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聘请行风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公开聘请10名行风监督员
二、行风监督员基本条件
年龄在18岁至60岁,紫阳县城区居民或长期在城区工作人员和人大、政协、新闻单位、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社区干部、医疗卫生单位等65岁以下退休职工。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记录。
(二)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三)关注关心中医药事业发展,乐于奉献,愿为医院高质量发展做贡献。
(四)热心行风监督工作,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三、主要职责
(一)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反映、传递病人及其家属、社会各界人士对医院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医疗收费、环境卫生、就诊流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发现医院在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三)发现医院好人好事及特色亮点工作,传播行风正能量,倡导文明新风尚。
(四)学习、了解医保、医药、医疗相关政策。
(五)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宣传医保、医药、医疗相关政策,创造医患互信的和谐社会氛围。
(六)积极参加行风监督员会议。
四、聘任时限
行风监督员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每届为三年,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聘任期满后,聘期内因故不能继续胜任的,本人可提出辞聘要求;对有违纪违法行为,不参加相关活动、不履行监督义务,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职的,予以解聘;到期未续聘的,视为自动解聘。
五、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书面申请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填写《紫阳县中医医院行风监督员报名表》(附件),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2024年3月5日前,递交至医院纪检监察室,电子文档发送至医院指定电子邮箱。
报名截止后,按程序择优聘任,并颁发《紫阳县中医医院行风监督员聘书》。
联系人:张国菊
联系电话:4421429
电子邮箱:1444320687@qq.com。
紫阳县中医医院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