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原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彭国民 方官香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陕(2021)紫阳县不动产权第0002502号
坐落
紫阳县双桥镇解放村
面积
199.82平方米/525.5平方米
用途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时限
2024年1月16日—2024年2月5日
不动产类型
土地/房屋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紫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联系。
联系电话:0915-4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