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23年第十六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3-6609 | 公开目录: | 政务督查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督查通报2023年第四十期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1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年12月14日 |
内容概述 | 2023年第十六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
按照《紫阳县政府系统督查检查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县政府督查室对2023年第十六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第十六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70件,截至12月10日,已办结54件,占77.1%;正在办理16件,占22.9%(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2023年第十六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70件事项中,县发改局负责的第1、13、14件,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负责的第37、41、43、44、45件,县住建局负责的第21、62、64、65件,县应急局负责的第23件,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的第57件,县经贸局、县统计局共同负责的第15件,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共同负责的第63件正在办理。请上述各责任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压实责任,狠抓确定事项落实落地,于12月22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