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第2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3-6588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第2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紫市监处罚〔2023〕83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 紫阳县常金玲餐饮店 | 92610924MA70RJQY2K | 常金玲 |
2023年9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紫阳县城关镇新桃村(第三小学旁边)的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有2种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第三项给予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日 |
2 | 紫市监处罚〔2023〕84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权春杰商店 | 92610924MA70MQ8M1Q | 权春杰 |
2023年9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位于紫阳县城关镇新桃村(高客站对面)的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有4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日 |
3 | 紫市监处罚〔 2023 〕81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庞家烧烤 | 92610924MA70K4T8X8 | 曾显英 |
2023年8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到紫阳县城关镇紫邑新城步行街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步行街(8号门面)的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冷藏柜中发现有1种超过保质期食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