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紫阳县盐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3-6547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年08月11日
内容概述 陕西省紫阳县盐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县盐业管理政策和办法。

2、组织编制全县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食盐年度生产、调运、销售等指令性计划和食盐储备计划的管理以及宏观调控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在我县盐业开发项目的论证和报批工作。

3、指导规范全县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

4、承担全县食盐质量管理,监督管理食盐质量。

5、承担全县食盐经营零售证审批、发放工作。

6、积极运用“五个一”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盐业市场管理,加大盐业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3.15”、“5.15”“12.4”等宣传日为平台,通过媒体宣传、短信平台,节日宣传、日常宣传和走访宣传等有机结合,宣传盐业法规和食盐安全知识。

2、规范盐政执法工作,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安排部署局机关及下属公司出动67人次深入80个集中用餐单位开展集中用盐专项整治活动,协同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查处盐业违法案件2起,查获违法盐品1000公斤。

3、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按要求加强食盐购进、储存、销售、食用等4个环节的检测工作,确保碘盐“三率”指标均在98%以上,全年没发生食盐安全事故。

4、进一步巩固“食盐安全县”创建成果。

5、积极运用“五个一”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包联的城关镇富家村顺利实现整村脱贫任务。

6、抓好抓实党风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盐务局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4人,实有在编3人、借调1人,经费实行全额预算。

2、单位收支决算表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 24.991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24.99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315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78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9816万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4人(其中借调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24.9915万元,较上年减少1.6685万元,系人员公务经费标准降低。支出24.9915万元,较上年减少1.6685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24.991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支出24.99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315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78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9816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099万元,项目支出1.9816万元,全部是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1.6685万元,系人员公务经费标准降低。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91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商业服务业支出23.009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9.83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78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981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9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315万元,公用经费3.178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专项业务经费1.981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没有发生“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原因是上级单位来我局检查业务工作,未在本部门招待。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816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24.9915万元,较上年减少1.6685万元,系人员公务经费标准降低。支出24.9915万元,较上年减少1.6685万元,原因同上。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盐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