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3-6542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年08月12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免疫规划工作

1.常规免疫工作高效开展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1-10月共计完成10次运转,我县共建证2243人,建卡2498人,常规疫苗应种53831针次,实种53437针次,总体报告接种率达99.2%,无接种事故及纠纷发生。各镇抽查10名常住儿童及5名流动儿童进行接种率调查,以县为单位,建卡、建证率均为100%,各单苗接种率达95%以上。

2.开展健康人群抗体水平监测

双桥、高滩镇卫生院共采血样300人份,配合省疾控中心完成麻疹、风疹、腮腺炎、水痘抗体筛查工作,县人民医院产科共采新生儿脐带血样100人份,配合安康市疾控中心完成母儿麻疹、风疹抗体监测。各医疗单位也开展了乙型肝炎抗体筛查工作,便于下一步乙肝查漏补种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新生儿接种和更换预防接种证的办理途径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预防接种证的使用和管理,根据2016年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2017年6月1日实施由产科医院对我县新生儿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证由县疾控中心统一下发,各镇卫生院负责对少数儿童进行补证、换证工作,以及对辖区内0-3岁的旧版接种证予以逐步替换工作。

4.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

自2016年12月份以来,完成了“紫阳县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在该平台运用上加大了功能运用和智能推广,6月1日停用新生儿预防接种三联单,由产科直接将新生儿预防接种信息录入平台,产科办理预防接种证,并将预防接种信息(个案)直接推送至各镇(后续管理单位)。实现了数据上下级共享,上传下载使用方便,同时县镇接种单位全部配备针式打印机,所有接种记录升级为打印模式,有效降低了各接种单位的工作量,规范了接种记录和资料留存,体现了信息化的智能和规范。

5.加强宣传培训督导力度

县疾控中心开展了以“关注儿童健康、传播预防接种知识”为主题的“妈妈班”竞讲活动,加速了儿童健康与预防知识的传播。各镇均开展了“妈妈班”课堂,提高了妈妈们的预防接种知识知晓率,确保儿童能及时科学地接种疫苗。利用移动通信平台发送预防接种手机短信5000余条。“7.28、4.25”宣传日全县各接种单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预防接种知识进行了宣传,利用项目经费为群众印制了宣传资料10000份。对相关宣传活动均进行美篇、网站等新闻宣传和报道。

邀请市级专家为我县预防接种人员进行了系统性的培训,同时我中心根据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了针对性培训。第二三四季度分别对接种资质认证、预防接种证查验和重点传染病专病专策管理进行了培训。

每季度分别对各镇进行了督导,包括一次暗访试督导,每月将工作运行的情况进行了简报下发,每季度对督导进行了季度通报,对工作薄弱地区实施了多频次、回头望式督导。

邀请市级专家系统性的为全县预防接种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根据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了针对性培训。对各镇进行了季度督导,包括一次暗访式督导,每月将工作运行情况实行简报下发,每季度对督导结果进行通报,工作薄弱地区实施了多频次、回头望式督导。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

1.法定传染病报告基本情况

根据“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统计,截止10月31日,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5种1348例,发病率为403.98/10万,与去年相比上升11.44 %。报告肺结核死亡病例1例。其中乙类传染病10种722例,发病率为216.37/1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06%;丙类传染病5种626例,发病率为137.60/1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发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是:肺结核426例,手足口病363例,其它感染性腹泻病232例,肝炎211例,梅毒72例。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应急处置

全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1~11月共发生聚集性疫情32起,通过疾控中心积极处置和指导镇卫生院处置,及时控制了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无不良后果。疾控中心高度重视应急处突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充实应急小组和疫情控制机动队人员。利用项目资金13200元采购二氧化氯5桶、漂白粉20袋、氯氰菊酯1件、过氧乙酸5件 ,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储备足量消杀物资。

3.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

进行了麻疹、流感、人间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肠道传染病等传染病的监测,重点做好了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防治监测及宣教工作,较好的完成了5—10月市疾控下达的20人份的肠道传染病监测检测工作任务。

4.落实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工作

(1)狂犬病防治工作:自2015年以来我县加大了狂犬病的防控力度,成立防控领导小组,由政府主导,多部门组成联合防控体系。由卫计部门牵头,每年由县到镇由镇到村层层培训,充实了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规范操作流程。近三年县疾控中心共印制狂犬病宣传资料30万份,通过防控政策和防控知识的层层传递,加之健康扶贫对优惠政策的宣讲,目前我县基本实现了狂犬病防治知识政策家喻户晓。2015年将县人民医院设定为紫阳县规范性犬伤处置门诊,17个镇卫生院设定为普通犬伤接种门诊,配备了伤口处置器材和接种环境布局,每年对全县参与犬伤处置和接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资质认证。2017年6月正式实施狂犬疫苗和蛋白纳入合作医疗全额报销,通过防控知识宣传和政策引导,每年登记就诊的犬伤患者1000余例,患者的就诊处置率达90%以上,规范性犬伤门诊的三级暴露诊断率达50%以上,狂犬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50%以上。

(2)乙肝防控工作:按照陕西省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方案,通过网络进行乙肝防控知识宣传,强化培训督导,在全县广泛开展了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和乙肝抗体水平筛查补种工作,参与人群涉及到在校学生、公职人员、职业暴露的高风险医务人员,性从业人群、吸毒人群、近3年乙肝患者家属及社会其他行业人群,据统计,近三年大规模开展乙肝补种工作,共计摸底101638人,补种疫苗10611人,补种30000余针次。2017年完成1992和1993年出生人群摸底6186人,完成补种600人。通过几次大规模的筛查补种,有效的降低了乙肝发病率。

(3)腮腺炎防控:我县不断提升麻腮风疫苗免疫接种质量,提倡及时接种,规范处置散发和聚集性病例,落实防控措施,2017年仅有散在腮腺炎病例报告,发病率呈直线下降趋势,防控成效显著。

(4)麻疹防控:我县不断提升麻腮风疫苗免疫接种质量,提倡及时接种,多次进行含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通过多次培训督导,强化接种宣传,规范处置散发和聚集性病例,落实麻疹防控的针对措施,2017年针对城区学校学生可能存在麻风空白免疫,分别对紫阳中学初中学生和紫阳高中高一年级学生进行了麻风疫苗强化接种。麻疹病例报告从2015年的输入性麻疹疫情到2016年降低至4例,2017年至今无确诊病例,目前麻疹防控成效显著。

(5)手足口病防控:积极推行“84”化防控措施;对出现的手足口病、手足口病重症及死亡病例进行个案调查,每月至少采集5例病人咽拭子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化验室检验,综合分析发病原因,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切实做好患者的追踪、随访等工作。截至2017年11月份,采样送检手足口病例咽试子40份,经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EV71型5例,CA16型5例,其它肠道病毒感染4例,未检测出病毒26例。手足口病重症病例5例,均由外地报告,无死亡病例。

(6)艾滋病防治: 截止10月31日,累计报告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94例(按现住址统计),死亡38例,存活55例,失访1例;存活患者中感染者28例,病人27例,目前正在接受免费抗病毒治疗的51例,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92.73%。开展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对外来务工人员、娱乐场所服务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完成娱乐场所高危行为干预782人,HIV检测137人。医疗机构HIV检测12142人,术前检测确证阳性1例,自愿咨询检测501人。监管场所羁押人员检测124人,性病监测 57人,外来务工人员高危行为干预350人。

加强宣传教育,做好“三个全覆盖”工作。利用世界卫生宣传日,县镇各部门密切协作,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是加强部门合作。疾控中心与红十字会合作签订社会组织合作协议,负责完成全县职校,初、高中学校共计21所艾滋病防治宣教任务。与人社局、妇联密切协作,在艾滋病防治宣教的主题框架下,达成宣教协议,在人社局、妇联举办的烹饪班、足浴班、月嫂班、电子信息等长短训班期间,及时安排艾滋病防治宣教课程。二是与卫生监督所、计生服务站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作用,持续在县域内可留宿场所推行安全套全覆盖工作,及时补充和分发了艾滋病宣传桌牌、安全套等物品,为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发桌牌135块,安全套20000只。三是所有艾滋病感染者/患者均与县疾控中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镇卫生院院长建立“一对一、一对多”关爱对子53对。积极与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等部门联系,为患者寻求帮助、关爱和支持,协调解决贫困患者低保事宜或民政救助,消除不稳定因素。

(7)梅毒防治:截止2017年10月31日,梅毒报告发病数 72例,居性病发病首位,报告率21.58/10万,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35%。

为做好梅毒督导工作,对县医院、中医院、妇保院进行了2次全覆盖督导工作,要求做好梅毒病例报告自查,杜绝漏报、错报问题,提高报告准确性。按市疾控中心对此项工作有关要求,8月份对辖区县级医疗机构、洄水镇中心卫生院梅毒病例报告及性病漏报情况进行了核查,通过查看患者住院病例或门诊记录,均符合报告要求,未查出胎传梅毒病例,无漏报迟报现象。

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卫计局组织召开了对全县公卫人员及医务人员的梅毒防治工作培训2次,提高了医务人员对梅毒的诊断准确性及防疫人员的防控意识。梅毒与艾滋病防控宣教相结合,进入初中、高中及职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利用其它主题宣传活动契机,面向不同人群,开展针对性宣教,提高人群自我防护意识,减少感染风险,降低发病率。

(8)结核病防治:截止10月31日,县医院结核门诊接诊初诊患者955例,其中查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285例(涂阳34例、涂阴254)。为患者免费拍胸片363人,免费查痰1414人。大疫情报告疑似肺结核患者553,转诊患者401人,转诊到位289人,追踪到位58人,总体到位率86%。

网报紫阳县户籍学生疑似肺结核患者共12例,经疾控中心追踪到位确诊肺结核患者5例,省结核病院住院治疗3例,排除3例,1例学生患者不在本辖区居住。在紫阳一中和紫阳中学初中部开展了高一和初一学生结核病筛查,紫阳一中高一新生共1650人,其中筛查结核菌素强阳性学生45例,进一步进行了胸部拍片检查,查出胸片异常3例,疑似肺结核患者1例。初中部筛查初一新生700人,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学生22例,拍片未发现异常。同时在重点镇高滩、毛坝、汉王中学和敬老院开展了重点人群结核病筛查工作。

(9)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 完成9个监测镇养殖及重点人群的摸底调查和监测工作,全县共调查家畜密切接触者264人,通过检测未发现有阳性症状者。3个固定镇血清学监测45人,6个非固定镇血清学监测30人,对县医院发热门诊血清学监测20人,全县共监测95人,无阳性病人发现。

为了加强培训和宣传,对全县17镇防保专干进行了培训,并在3个固定监测镇、6个非固定监测镇开展了以布病危害与防控知识的宣传。利用“5.15”等宣传日活动广泛向辖区医务人员和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布病危害及有关防控知识,并下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拆页1000份。发放医务人员调查问卷102份,知晓率达100%,高危人群调查问卷250份,群众知晓率达85%。

(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紫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要求,对老鼠、蟑螂、苍蝇、蚊四种病媒生物进行了监测。通过监测,我县的主要病媒生物为老鼠、苍蝇及蚊。根据县爱卫办春秋两季安排的集中消杀时间进行规模化病媒消杀,结合中心每次监测情况,采取针对性消杀措施,使我县病媒不足以危害人群健康。按照要求开展城区监测工作,并对城区农贸市场、部分乡镇单位实施了病媒监测,出具了病媒生物鉴定书。全年病媒监测布点达1000余处,通过监测和消杀指导,病媒密度均在合格范围内。

(四)地方病防治工作

1.完成蒿坪镇双星村、电光村砷中毒流调2361人,采集尿样60人份。碳样10份。

2.完成7个镇21个村防氟炉灶监测工作,采集学生尿氟样60人份,检查了8~10岁130名学生氟斑牙发病情况。

3.完成5镇5所小学8~10岁学生甲状腺肿流调工作,采集学生尿样210份,学生家庭碘盐样210份。采集孕妇尿碘样105份,家庭碘盐样105份。碘盐合格率均为100%。

4.完成麻风病人密切接触者5人健康体检。

(五)健康教育工作

截止10月31日累计发放资料124233份。与县电视台签订2017年健康教育专栏播出合同,全年共计播出100余期,开设《健康紫阳》栏目,定期播出疾病预防和健康素养相关知识。

全县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7412次,共计19963小时。县、镇、村三级健康教育宣传栏累计更换1276期。全县开展公众咨询活动177次,受益9050人次。全县开展健康教育讲座1105期,受益45186人次。全县个体化健康教育受益37334人次。

(六)慢性病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累计完成20606例确诊高血压管理患者建档工作,健康管理率为53.67%;规范管理18648人,规范管理率为90.50%;血压达标13321人,血压控制率为64.65%。

2.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累计共完成3316例确诊糖尿病管理患者建档工作,健康管理率为22.44%;规范管理2951人,规范管理率为88.99%;血糖达标1949人,血糖控制率为58.78%。

3.慢病监测工作

截止2017年10月31日,网络报告死亡信息1606例,报告粗死亡率为4.72‰。主要死因顺位:循环系统疾病排在第一位574例,肿瘤178例排在第二位294例,呼吸系统疾病排在第三位268例,损伤和中毒排在第四位196例,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排在第五位61例。

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累计完成1549例疑似患者筛查工作,其中精神科诊断复核1000例,建档立卡1000例,系统录入1000例,在册患者927例,规范管理745人,规范管理率80.37%;网络录入率100%。

4月份对全县各镇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线索进行汇总,并与县民政局和公安部门进行信息交换。5月份邀请安康市精神康复专科医院专家到我县对新发现的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进行诊断复核及危险性评估。此次全县共上报300例疑似线索,参加诊断复核180人,经专家诊断,确诊患者172例,经过排除,现场建档100例。

(七)卫生检测工作

1.完成HIV自愿咨询检测59人份,监狱羁押人员HIV检测124人份,梅毒检测183人份, 结果均为阴性。

2.食用盐检测盐样315份,合格率100%。检测水碘210份。

3.枯水期和丰水期采集17个乡镇、县城城区水样92份,每份水样做34个检测项目。全县所采集水样县城城区全部合格,农村水样丰水期合格率66.3%,农村水样枯水期合格率63.8%。

(八)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

县卫计局和教体局联合印发了《紫阳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紫卫字〔2017〕50号)文件,结合全县中小学校情况,确定了15所中小学校为营养监测试点学校。疾控中心对承担学生营养监测学校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技术培训。截止11月6日,共监测中小学校15所,其中中学2所,九年制学校1所,小学12所,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印制少年儿童健康膳食宣传册25000份于9月份开学时分发至各学校进行宣传。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只包含本级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紫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

3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7人,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员2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4人。

(人员情况柱状图或饼状图)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度收入3859135.00元,支出4326764.51元,2016年收入3555691.47元,支出3808157.62元,2017年收入总休情况比上年增长8.5%,支出比上增长13.6%,主要原因是加大了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

2、2017年度收入总收入3859135.00元,其中基本收入2855935.00元,项目收入1003200.00元。

3、2017年度支出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构成,总支出4326764.51元,其中基本支出3038507.55元,项目支出1288256.96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82977.00元,2017年度财政支出2968033.96元。2016财政拨款收入3123662.14元,支出3211684.18元,2017年度收入较上年度减少了16.4%,支出比上年减少8.2%,其原因一是,2017年人员减少一人,二是,项目资金较少年减少了。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68033.96元,其中人员经费1569197.00元,日常公用经费110580.00元,项目支出1288256.96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43627.57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644629.39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9777.00元,其中人员经费1569197.00元,商品服务支出110580.00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未安排的“三公经费”

2、未预算培训费。

3、未预算会议费。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68.3万元,上年结转88.5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人员工资1569197.00元,日常公用经费110580.00元。2017年较上年增长221%,是因为2017年人员的取暖费和降温费纳入到了日常公用经费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疾控中心2017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