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卫监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索引号 001-088/20180807-001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年08月07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卫监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紫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17年年度

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对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 3、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行为。 4、进行辖区内的各类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等卫生许可。 5、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组织现场卫生监测、采样,并向社会公布卫生监督、监测情况。 6、对辖区内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受理投诉、举报。 7、对辖区内传染病暴发疫情、食品中毒事件、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8、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及咨询服务,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了省、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卫生计生工作大局和医改工作,在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方面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圆满完成各项专项行动。

1、开展“雷霆”专项行动。根据《安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雷霆”(2017)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于3月底在全县开展了以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和餐饮具集中消毒为重点的“雷霆”专项监督执法行动。一是对全县范围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两证持有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和健康相关产品采购索证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行业171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证件过期、未进行年度审验、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制度不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下达整改意见书171份。二是全面检查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净化水设施、消毒剂的使用、检验室和检验人员等情况,共检查供水单位12家,其中市政供水1家,农村集中式供水11家,抽检水样18份,其中出厂水3份,管网末梢水15份,合格18份,合格率100%。三是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水处置情况、疫苗接种管理、结核病、手足口病、麻疹防治、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6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6份,责令整改26家。四是对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及饮用水卫生监督进行了监督检查。县、镇两级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100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0份,责令限期整改100户,开展教学环境监测11家,监测样品442项次,合格210项次,五是按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要求,对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生产用水、洗涤剂、消毒剂及餐饮具的出厂检验和包装标识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生产区域面积不达标、布局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3份。

2、开展“护苗”专项行动。按照省市对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2017年全县护苗行动实施方案》(紫卫计字〔2017〕247号),成立了以卫计局分管局长为组长的护苗行动领导小组。重点对人员机构、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75家,出动监督检查人员51人次,针对工作制度不健全、工作记录不完整、人员机构信息未更新等方面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书37份。

3、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根据国家卫计委等7部委《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7〕510号)文件要求,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于5月起对全县医疗机构、生活美容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一是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人社等部门制订印发了《紫阳县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方案》(紫卫计字〔2017〕407号),并就专项检查的职责分工、执法、部门联合和信息报送等四大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工作落实。二是加强宣传培训。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良好舆论氛围,切实保护群众健康权益,提高群众识别非法医疗美容的能力,增强举报非法医疗美容的意识,联合职能部门共同开展了以“远离非法医疗美容,珍爱生命健康”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帮助广大群众认知“黑诊所”、非法医疗美容“微整形”等非法行医的危害,引导正确就医择医。举办了美容行业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为美容场所负责人解读了本次专项行动方案,杜绝其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促使其自觉守法经营,提升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三是以医疗机构、生活美容场所、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美容培训机构等为突破口,深入辖区内医疗机构、美容美体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集中铺开检查,提升专项整治力度。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9人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44家;检查生活美容场所22家,责令整改15家;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14家,检查化妆品经营场所17家。未发现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4、深入开展“亮剑”专项行动。制定了《紫阳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亮剑”(2017)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保障行动有序开展。共查处非法行医9起,罚款2.31万元,没收药品器械33箱,违法所得5.23万元。监督检查放射诊疗单位22家,审查合格准予放射诊疗许可7家,责令3家进行限期整改。

(二)、完成各项日常监督工作。1、医疗卫生监督。按照省、市要求,在全县开展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大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70余人次,执法车辆25台次,检查各类医疗机构300户次,对其依法执业情况、人员执业情况、消毒隔离情况、放射诊疗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2、传染病卫生监督。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防治被监督单位底档资料。根据传染病防治工作特点,按照“分类监督、动态监管”的原则,组织开展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监督。共监督检查传染病防治单位293户次,传染病防治监督覆盖率达到100%。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年,公共场所共监督检查348户次,公共场所监督覆盖率为100%。积极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工作,对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了现场监测。全年共对17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顾客用品用具开展检测。4、饮用水监督监测。一是全年检查市政供水单位1家,所查内容均符合要求。监督检查镇集中式供水单位16家。其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1家,供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培训证明上岗16家,有水质消毒设施设备16家,消毒设备设施转运正常16家。二是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206)和《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SL308)等标准,共抽检水样101份,其中出厂水11份,管网末梢水90份,合格101份,合格率100%。三是开展水质抽检信息公示。积极推进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信息发布制度,每季度在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示饮用水抽检数据,有效发挥和充分利用饮用水水质监测公示平台资料的预警和指导作用。5、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工作。对餐饮具消毒集中消毒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给予了技术指导,组织餐饮集中消毒单位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卫生知识集中培训。对餐具消毒效果进行监测,共抽检集中消毒餐饮具80份,合格80份,合格率100%;对餐饮集中消毒单位因采购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时未索证索票和建立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检验室检验记录不全,给予了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立案查处经营销售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1起。6、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截至年底,已完成3次督导考核,全县各镇累计报送卫生监督信息报表170次,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135次,巡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61户、407户次,巡查指导学校108户、216户次,巡查饮用水单位19户、57户次,巡查医疗机构240户、707户次,发现和报告的卫生监督协管线索1次,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巡查21次,指导完成整改61起,完成卫生许可现场审查48户。7、落实“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根据国家“双随机”工作任务,今年抽取下达我县“双随机”任务54家,其中公共场所20家、学校22家、医疗机构2家、传染病防治8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供水单位1家,关闭传染病防治单位2家,实际执行52家,完成52家,完结率100%。

(三)、认真落实社会工作任务为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工作精神,加快农村脱贫致富步伐,做好包村扶贫工作任务,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扎实开展精准脱贫工作。一完成了饮用水工程2处批复立项,现已开始筹备。二组织足疗技能培训24人、魔芋种植技术培训88人、养殖培训237人,培育初级职业农民1人。三是产业扶持79户249人,发展养殖生猪219头、养羊131只、养蜂285桶,产业补贴7.26万元,组织劳务输出103户166人,完成异地搬迁64户188人、危房改造11户36人、落实医疗救助94户162人,报销补助518396.94元,通过“四重保障”补助74701.08元、教育支持60户97人、兜底保障38户56人,落实互助金借款32户27.5万元。四是建立完成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贫困人口就业36户128人;五是严格按照下达的85个村卫生室建设计划,已全面完成干沙村卫生室主体建设,目前已竣工验收。六是对有子女就学的贫困户,结合“雨露计划”等实施教育扶贫,覆盖从幼儿园到大学各个阶段,通过财政补助帮助贫困户降低家庭负担;七是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自主创业,2017年发展自主创业9户,财政资金补助2.7万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紫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为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事业编制8名,设所长1名,单位实有人员6名,退休人员一名。

、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8.65万元,较上年减少9.7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各项开支。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9.31万元,比上年增加5.77万元,主要是开展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及脱贫攻坚产生的费用。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58.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8.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拨款58.65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5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5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脱贫攻坚等工作的开展,占总支出的73.6%;项目支出15.66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单位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卫生监督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26.4%。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8.65万元,较上年减少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8.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减少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各项开支。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5万元,项目支出15.66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5.77万元,主要是开展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及脱贫攻坚产生的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59.31万元。包括:事业运行支出37.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支出15.6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传染病、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等业务支出。机关服务6.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房屋租赁、劳务费、邮电费等后勤保障服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29万元,公用经费6.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1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0.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13万元,主要是卫生监督工作中迎接上级督导检查产生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单位公务接待累计1次、5人,经费总额0.07万元。主要是迎接上级督导检查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5万元,上年度结转资金16.38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2.9万元,增加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及专项检查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7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账面135.12万元,无单位用房 ,执法车1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紫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2018年8月7日

附件2-部门决算公开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