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索引号 001-088/20180817-016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年08月16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陕西省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负责对盐务局组织领导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活动;组织协调辖区内有关专项市场整治行动。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在本辖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有关风险监测工作。依法承担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并发布抽检信息。

(五)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等产品(商品)的生产加工、流通、使用、消费等环节开展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质量安全监督。监督实施产品(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消费等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

(六)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县工商行政管理、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七)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以及直销企业、直销员和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方面的反垄断相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八)负责本辖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推荐,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指导辖区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市场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有关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指导。

(十)承担食品、药品等产品(商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性检验、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等职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组织产品质量的鉴定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检验量化指标。

(十一)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院制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管理规范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信息的发布。

(十二)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本地区域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县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六)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七)组织推进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较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有缺陷和不安全产品(商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全县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和指导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十九)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组织实施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建立不良事件监测体系,推动食品药品审评评价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二十)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二十一)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牵头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职能,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履行食品安全相关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二十二)负责辖区内食盐计划、质量、价格和市场监管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工作开展情况

1、理顺机制促发展,在强化监管力量上有新成效。一是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各镇市场监管所挂牌成立,平稳完成了对城关、蒿坪、毛坝、高桥四镇原工商所人员的分流安置,充实了机关干部队伍,进一步理顺了市场监管体制。二是全面建成县镇村三级监管网格,出台《紫阳县强化各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紫阳县明确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食品监管“责任制”、“网格化”等工作机制实现了食品药品监管网络覆盖全面化,监管责任明确化,监管人员固定化,监管对象精准化,真正让“四有两责”落地生根,确保监管无缝衔接,不留死角,不出疏漏。

2、优化服务促超越,在助推经济发展上有新作为。

1)高效便民,推进商事改革。2017年,我局紧抓国务院政策激励机遇,向省工商局申报设立外资登记窗口、商标申请受理登记窗口,推行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场主体数量明显增长,今年新增市场主体2208户(企业21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9户、个体户1898户),全县在册16541户(企业1218户、个体户1493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85户)。培育“四上企业”培育对象5户,已顺利入库。

2)加强指导,抓好品牌建设。今年以来,我局联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规范管理使用地理标志商标品牌,不断完善“紫阳富硒茶”使用管理制度体系,引导企业采取“地理标志商标+自主商标”双重商标模式,跨前一步主动服务,指导申报市特色品牌产品3家,省名牌产品1家,富硒产品专用标志1家,指导16家企业完成SC认证,指导13家企业建立了产品溯源体系。119日,“紫阳富硒茶”在2017年度“陕建杯”三秦质量之光评选比荣获“最受老百姓喜爱的品牌”,入选“地理标志商标促推精准扶贫”十大典型案例,紫阳县和平茶厂荣获“质量标杆企业”,我县被省质监局确定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有力促进了我县主导经济产业不断规范化健康发展。

3)完善措施,创新监管模式。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市场监管系统内部上下联通,横向协同、指挥高效的监管运行机制。完成“一单两库”建立工作,建立包含16000余户的市场主体库,建立以省工商局的36项随机抽查清单为基础,补充食药品、质监、特种设备的抽查事项清单,将全局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名录库,对辖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市场主体实行“全覆盖+双随机”监管模式,形成专项检查全覆盖、“全面体检”双随机的长效监管机制。截至目前,已完成企业抽查4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抽查300余家。二是打造智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形成以信息系统为基础的服务管理高效、运行机制规范、社会共管共治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基本实现从主要依靠传统手段向依靠科技手段、从粗放监管向精细监管转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3、创新机制建体系,在“三大安全”监管上有新进展。

1)食品监管持续发力,亮点纷呈。今年以来紧紧围绕重点品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组织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各镇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相继开展了“打非治滥利剑行动”“无证无照综合整治”“三小综合治理”“三节两考”“国庆中秋双节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专项整治”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计21次,出动人员3752人次,检查监管对象4240户次,许可核查指导813次,发现问题(隐患)297个,下达整改意见(指令)214份,已整改问题(消除隐患)229个,一般程序立案33起,餐饮量化分级41户,参与大型餐饮保障4次。

2)药品安全持续推进,稳步提升。开展了“医疗机构专项检查”“GSP跟踪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血液制品和疫苗专项检查”等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共计13次,560人次,检查监管对象320余家次,GSP跟踪检查25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6

3)食品药品检测水平不断提高。整合了全县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技术检验检测资源,组建起紫阳县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配备了5名人员,制定了年度抽检计划,今年以来,共完成食品抽样送检356批次,药品抽样送检67批次,快检4464批次、中心自检23批次,为行政执法和风险监测提供了坚强的技术支撑。

4)特种设备监管持续强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与全县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签订了安全责任书97户,开展国庆、中秋期间、十九大期间以电梯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和瓶装石油液化气气瓶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34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191家,检查特种设备585台次,检查气瓶2459只,下达责令整改意见45份,消除安全隐患36个,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7件,办理违法案件3件。

5)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进展顺利。今年以来,多次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县推进工作会及县食安委扩大会议,以网格化为载体,采取多种措施,鼓励乡镇、部门、企业单位积极参与示范创建,在全县涉食监管对象中,创建镇级示范单位851家;县级示范单位212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3条;5个镇、5个村、紫邑新城步行街被市食安办分别命名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村、示范街”,紫阳县闽秦茶叶有限公司等19个单位被市食安办命名为市级示范单位。通过这些多层次、高标准的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发挥典型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提升了全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0月份市食安委通过考核验收,授予我县“市级食品示范县”称号;11月份,我县初步通过省食安委组织的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现场考核验收。

4突出重点严监管,在重点领域执法上有新举措。

1市场监管强力推进。一方面加强部门法制化建设。统一了执法文书、执法证件和执法服装。汇编了《紫阳县市场监管工作指南》,制定了《市场监督管理办案程序》和《案件审理工作规则》,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工作。另一方面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印发了《全县2017年市场打假治劣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对钢材、装修材料、服装鞋帽、儿童用品及农副产品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开展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全局共计立案(一般程序)51件,简易程序案件11件案值66.47余万元,结案62件,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3件,案值30.5万元。所有查办案件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尚有部分案件仍在调查处理中。其中查办的“天之蓝”假酒案省、市食药监局评为“陕西省十大行刑衔接优秀典型案例”,通过执法行动,有效震慑和打击了违法分子,净化和规范了我县市场经济秩序。

2)消保维权不断强化。2017年我局牵头县消协各成员单位开展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申报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2家、示范街1条,制定了统一的消费投诉举报工作规范和举报文书,构建高效的维权平台,受理各类咨询800余起,受理、调处投诉86件,处理上级转办件17件,协助、指导所上处理消费争议案件5件,移交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处理消费争议案件4件,调查处理并及时回复信访案件3件。

5、精准扶贫抓实效,在脱贫攻坚上有新成效。

一是制定出台了《市场监管局精准扶贫方案》、《脱贫攻坚工作鼓励激励办法》,全局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因岗位特殊或者因病不能联村的除外)与贫困户进行了一对一帮扶,分析致贫原因,制定脱贫措施,并配合镇村干部做好贫困户数据清洗、信息采集、信息录入工作。二是抓好产业扶贫。在毛坝镇腰庄村扶持成立中药草种植合作社1个,开办农家乐1个,加工小作坊1个,指导帮扶松河村成立1SC认证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约70户以上;在松河村建立了3万元产业发展基金,帮扶33户贫困户种植绿安大蒜80亩,产出大蒜10万余斤,增收25万元;帮扶显钟村贫困户发展花椒产业200亩。三是联合县中医院、医药公司在毛坝镇腰庄村举办送医送药活动。四是抓好新民风建设。局各联村部门同包联村制定了村规民约,组织开展新民风建设文艺演出活动和有奖知识问答,对30名孝子、好婆婆、好儿媳进行表彰。四是开展商标富农工作,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以地理标志商标为纽带,引导企业和农合社带动农户参与茶叶等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带动贫困户增收,全县28家茶叶企业直接带动贫困户2500余户,产生了良好成效。1121日全省地理标志促推精准扶贫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我县召开,省市工商局对我县运用地理标志商标助推脱贫攻坚的实践探索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6、全面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一岗双责”,细化明确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确保我局风清气正。二是制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制订了《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表,坚持做到年初有布置、季度有进度、年底有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做到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事项必须经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再集体决定,明确了责任领导,并认真执行相关政策法律规定。执行情况及时向县委第六纪检组报备。五是建立了信访、投诉举报台账,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六是开展廉政谈话,对7名中层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

7、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一是在县电视台开设食品安全专栏,利用广场大屏幕滚动播出整治动态和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开通E信向全县群众发送手机短信160万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在高客站设立大型广告宣传牌,在各镇村交通要道等显著地段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二是大力开展监管人员培训。编印了《市场监管业务工作指南》,规范基层市场监管干部行政执法行为,全年开展监管人员培训和监管对象培训12次,有力提升了干部业务水平,提高了监管对象整体素质和守法诚信经营意识。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员80人,其中行政68人、事业12人。由县退保办(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1.6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4.74万元;支出1082.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4.25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2.3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18.23万元;支出119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4.74万元 ;2017年比2016年收入减少7%,支出减少10%,主要是机构改革工商所下划人员预算减少行成。

2、本年度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本年度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支出108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8.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37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061.69万元,本年支出1082.17万元。2017年比2016年收入减少7%,减少80.62万元,支出减少10%,减少支出113.63万元;减少支出主要是机构改革工商所下划人员预算减少行成。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5.36万元、公用经费254.11万元;项目支出222.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8.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3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9.47 ,其中:人员经费605.36万元、占基本支出7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4.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2万元 ;公用经费254.11万元,占基本支出 30%,其中:咨询费17.1万元 ,印刷费 13.04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 4.6万元,邮电费5.22万元,物业管理费0.92万元,差旅费22.85万元,维修(护)费4.12万元,租赁费1.7万元,会议费5.37,培训费1.03万元,公务接待费 1.31万元,工会经费 16.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6,其他交通费129.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9.07万元,超出预算1%,上年支出10.4万元,今年增加8.67万元,增长83%,主要是2017年各项业务工作开展以及精准扶贫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全年接待86人次,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培训费支出1.03万元主要是各项业务工作和公务员网络培训费用开支。

3、会议费支出5.37万元主要是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全省地理标志商标助推精准扶贫工作会议以及各项业务工作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1.9万元,主要是食品药品安全支出53万元;工商行政管理支出15万元;省级名牌产业战略建设支出25万元;购置执法服1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万元。通过上述项目实施一是通过对食品药品的抽检进行检验检测以及日常监管和案件的查处得到了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二是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和商品市场交易活动的监管,查处经济违法违规案件和调处消费者纠纷等,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秩序和谐稳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三是通过专项检查和抽检等监管方式,有力的促进了对全县重点商品质量的监管。四是为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市场监管执法的效力和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的保障,统一配备了执法人员制服及标志标识。以此各项工作得到强力推进,实现“一个部门管市场”。在优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着力打造了严密的集生产、流通、餐饮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集产品生产、商品流通一体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各项专项资金的支出促进了我县大市场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78万元,比上年116.56万元降低运行费用35.78万元,降低30%,因机构改革工商局、食药监局、质监局三局合并,原工商所人员下划,各项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8.2万元。其中购置文件柜等支出5.3万元,购置空调6.7万元,购置电子天平6.5万元,购置智慧监管云平台服务设备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9.4万元,其中编制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以及法律法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等、一条例五规章宣传手册共计119.2万册,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固定资产878.25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572.35万元;通用设备271.2万元;专用设备10.9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物23.74万元;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