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索引号 001-088/20180817-016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年08月17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附件1

紫阳县房产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根据《紫阳县县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以及“三公”经费情况予以公示。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为人民群众提供房管服务,承担全县房地产市场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直管公房管理、房屋安全使用工作;拟定全县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对全县城镇综合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和物业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承担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资质管理工作房屋产籍管理;房地产转让过户审核房地产产籍档案整理保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资料管理,严把房地产市场准入关,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同时加大对房地产市场交易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房屋预售许可管理,并严格实行商品房销售备案登记制。实行预售资金监管,最大限度的维护了房地产交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全县房地产市场健康稳步发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对所有房地产开发预售资金进行监管,培育规模企业1家;

2、在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方面: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了内部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优化了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申报程序,使全县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理顺了产权产籍,严把资料关,审核关,确保了全县房屋交易安全。新建了“紫阳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使全县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更加信息化、科学化、快捷化,增强了档案的保密性。严格按程序规范房屋交易和管理工作,全年共办理房屋交易手续583宗,商品房预抵押管理312宗,换证管理22宗,新建130幢楼的楼盘表;

3、加大了宣传力度,逐步规范了物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为载体,提升物业管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为目标,坚持正面引导,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推进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健全管理体系,着力从解决行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目前,我县的物业管理基本上步入正轨,规范了全县物业管理,规范管理小区32个,培育规模企业2家,同时大力推行社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

4、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城关镇党委、政府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并严格按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积极投身于脱贫攻坚工作行列,完成了全年度驻村帮扶工作任务,脱贫攻坚包村工作有序进行,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对包联的城关镇大力滩村选派了第一书记,并选派5人到村包联贫困户开展帮扶工作,取得了很大工作成效。建立完善定期走访、帮扶协调、长效管理等一系列扶贫帮扶机制制度。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紫阳县房产管理局为事业单位,内设房产交易办公室、房产档案办公室、财务办公室以及副局长、局长办公室,经费管理形式为,收支二条线,财政定补单位。人员编制为9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9人,遗属人员1名,社聘人员6人。

序号

单位名称

1

紫阳县房产管理局

2

……

3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12月底,县房管局编制人员数9人,其中在编在岗人员5退休人员9人,遗属人员1名,社聘人员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本年度收入188.5万元,支出 121.23万元, 2016年度收入98万元, 支出110.30万元 17年度收入比16年度收入增加90.50万元,支出增加10.93万元。增加原因是项目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188.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5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12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23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8.50万元,支出 121.23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8万元, 支出110.30万元 。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比16年度收入增加90.50万元,支出增加10.93万元。增加原因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3.38万元,公务经费支出28.43万元,项目支出39.4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5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8.43万元,对个人家庭支出11.7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1.70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财政拨款188.50万元 。

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121.23万元。

通过上述项目的实施,取得的成效如下:

一是规范了全县物业管理,规范管理小区32个,培育规模企业2家,同时大力推行社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

二是加大对房地产市场交易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房屋预售许可管理,并严格实行商品房销售备案登记制。实行预售资金监管,最大限度的维护了房地产交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全县房地产市场健康稳步发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对所有房地产开发预售资金进行监管

三是新建了“紫阳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使全县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更加信息化、科学化、快捷化,增强了档案的保密性

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3万元,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5万元,比上年增加6.78万元,原因是建设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64万元 。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底固定资产账面79.9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16.62平方米,轿车一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紫阳县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01-08表)

附件2-部门决算公开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