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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2024年兵役登记及征兵公告

时间:2023-12-14 14:45来源:紫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为进一步做好新年度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现将紫阳县2024年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征兵安排

(一)兵役登记

常住户口在紫阳范围内,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2006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全部要进行兵役登记,超过18周岁未经过兵役登记的要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进行核对。完成兵役登记之后,有参军意愿的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应征。

(二)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时间

兵役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应征报名时间:

男兵网上报名时间,上半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下半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女兵网上报名时间:上半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下半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二、征集对象范围

(一)男性应征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及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即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高校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放宽至26周岁(即1998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二)女性应征青年:女兵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2023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可放宽至23周岁(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放宽至26周岁(即1998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三、身体条件标准

(一)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二)体重: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经激光准分子手术(不含人工晶体眼植入术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色弱、色盲不合格。

(四)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不合格。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应征青年可以登录全国征兵网首页查阅《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了解详细内容,政治条件按照《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征入伍基本流程

(一)网上报名。完成兵役登记后,应征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应征报名栏申请报名,报名成功后到所在镇(街道、高校)武装部确认报名信息。

(二)初审初检。报名信息确认后,由所在镇(街道、高校)武装部通知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条件确定为预征对象。

(三)体格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依托选定的征兵体检机构,集中组织预征对象参加体检。

(四)政治考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合格应征公民的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五)役前教育。县级征兵办公室利用不少于7天时间,采用集中管理的方式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进行役前教育,主要淘汰思想意志不坚定、身体素质不过硬等不适应者。

(六)审批定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在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以及役前教育训练“三合格”人员中,按照定兵原则,依次确定人员和服役去向,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七)交接起运。主要是组织新兵换发服装、交接档案,向部队移交新兵,统一运输到新兵训练机构或服役部队。

五、优待政策

(一)《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征兵优待奖惩工作的通知》(安办字〔2023〕6号)在享受国家和陕西省优待政策的基础上:

1.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县(市、区)按照上年度符合条件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人数的30%设立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招聘范围为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毕业班生,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高级技工(技师)毕业生、毕业班生,具体以入伍时政治考核和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审核结果为准;大学毕业生批准入伍时,按属地归口原则发放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准考通知书,退役后凭准考通知书参加定向招聘。

2.专武干部招考。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征兵办公室、组织部结合年度退役军人登记和基层专武干部岗位空缺情况,统计退役军人学历状况和就业意愿,组织身体素质好、文化程度高、思想作风过硬的优秀退役军人,参加面向基层专武干部招聘的国家公务员考试,通过后按组织程序调整到基层专武干部岗位。

3.发放高学历应征青年入伍奖励金。在国家和全省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础上,一次性奖励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0000元/人,奖励全日制研究生20000元/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实际在岗工作1年以上的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原单位给予保留编制、待遇。

4.做好现役军人家庭服务保障。每年“八·一”建军节、征兵季,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征兵办、财政局加强配合,对辖区内立功受奖人员登门慰问,并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增强家属荣誉感和幸福感;对困难现役军人家庭解危纾困,实施精准帮扶;每年春节前拿出专项资金,对辖区内义务兵家庭进行不少于500元标准、边海防军人家庭不少于600元标准的现金或实物慰问。

(二)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保留学籍(入学资格)。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2.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享受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4.高校毕业学生入伍。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毕业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5.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6.享受考研优惠。①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③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7.享受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三)服役期间保障政策

1.生活待遇。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现行津贴补贴标准,第一年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1100元(不包括骨干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防暑降温费等补贴)。

2.家庭优待。本科以上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元/月,初中1500元/月;“高原条件兵”,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

3.选取军士。(1)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2)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军士。(3)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具备《军士暂行条例》规定的军士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前参加军士选改: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获得四等战功、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相应层级表彰的;担任班长职务的;取得与拟选改岗位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中级技能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再次入伍的。

4.选拔军官。(1)报考军校。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2)本科毕业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

(四)退役相关政策

1.安置政策。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军士退出现役,服役期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定向招录或优先录取。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招录公务员、参考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即参公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3.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4.享受创业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5.享受一次性退役金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现行基本标准为服现役满一年,发给4500元。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以基本标准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增发退役金。

紫阳县征兵单位咨询电话
序号 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
1 紫阳县征兵办公室 0915-649365;17772967979
2 城关镇武装部 13379450166
3 蒿坪镇武装部 13379417888
4 双安镇武装部 13629159860
5 汉王镇武装部 13992504146
6 焕古镇武装部 18991527528
7 洞河镇武装部 18691500905
8 向阳镇武装部 15909151684
9 红椿镇武装部 15291546296
10 东木镇武装部 18091506984
11 高滩镇武装部 13891506919
12 毛坝镇武装部 18690501990
13 瓦庙镇武装部 18829154666
14 麻柳镇武装部 15389518777
15 高桥镇武装部 15771655500
16 双桥镇武装部 18717456018
17 洄水镇武装部 18729855929
18 界岭镇武装部 1509145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