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紫阳县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紫政办发〔2021〕93号)的规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权属证明资料,我局已初步审定下列土地使用权归属,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申请人 |
土地位置 |
权属来源 |
土地面积(㎡) |
土地权利人 |
潘德义 |
紫阳县向阳镇街道 |
原库区移民划拨 |
57.40 |
潘胜和 |
附图:
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东段自然资源局一楼,联系电话:0915-4202547。如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将该地块的权属确认给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