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保待遇有哪些?
参保居民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基金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其中:在省内一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0%;二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为600元,报销比例为70%;三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0%;
按照分级诊疗要求,未经基层医院转诊,直接在省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在原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应注意有下列情形的不受分级转诊限制:孕产妇、14周岁以下儿童、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等特殊患者;危重、急诊、术后复诊、精神类疾病、急性重大传染病、恶性肿瘤等在基层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参保人在统筹区之外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办理异地安置的;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同一种疾病只需办理首次转诊手续。
住院费用报销时起付线有哪些特殊情况?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在二级以上医院第2次住院起付线降低30%,第3次住院降低50%,第4次及以上不设起付线。其中:14周岁以下和80周岁以上的,第1次住院起付线降低40%,第2次住院降低60%,第三次及以上不设起付线。参保居民因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精神疾病,一个待遇年度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只计算1次起付线。
医用耗材如何报销?
住院期间,除不予支付的医用耗材外,医用耗材单价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全额纳入支付范围;单价在3000元至8000元(含8000元)之间的,按60%纳入支付范围;单价8000元以上的按50%纳入支付范围。
单项检查费如何报销?
住院期间,单项检查费用在400元(含400元)以上的,按60%纳入支付范围。
使用特殊药品如何报销?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和特殊药品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特殊药品费用,由个人自付10%,剩余90%纳入统筹基金,按60%比例进行报销。
城乡居民生育如何报销?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阴式分娩单胎补助1000元,剖宫产单胎补助2000元;多胎分娩的每多一胎在单胎补助标准上增加200元。
危重症孕产妇(产科出血、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等)按普通住院政策支付。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报销限额是多少?
参保居民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申报时间有何规定?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当年政策范围内费用申报最迟不超过次年的3月底,大病保险最迟不超过5月底,支付政策按出院年度政策执行。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对于意外伤害住院的患者如何结算?
参保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无第三方责任人,填写《外伤医保病人知情承诺书》,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出院后可直接办理医保结算。
对疑似存在第三方责任人或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外伤调查及结果认定,并通报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由就诊医院通知患者或家属办理报销结算;认定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不纳入医保报销。
政策链接:https://www.zyx.gov.cn/Content-2648431.html
视频解读:https://www.zyx.gov.cn/Content-2648463.html
动漫解读:https://www.zyx.gov.cn/Content-2648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