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公告

时间:2023-11-23 09:1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原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白安琴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2021)紫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570

坐落

紫阳县城关镇任河嘴城焕路里侧

面积

582.49平方米

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公告时限

20231123—20231213

不动产类型

土地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紫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联系。

联系电话:0915-4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