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3-5877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 |
来源 | 紫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3年04月17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申报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规定,为了做好紫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馆拟开展紫阳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未列入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
(一)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定义,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1.民间文学;
2.传统音乐;
3.传统舞蹈;
4.传统戏剧;
5.曲艺;
6.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7.传统美术;
8.传统技艺;
9.传统医药;
10.民俗。
(二)推荐申报项目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
2.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3.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的特点;
4.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紫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申请,并填写《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紫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专家对具备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入选名单。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内容充实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项目申报书纸质件一式3份,用A4纸印制;电子文本用Word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
地址:紫阳县紫邑新城步行街夜市三楼紫阳县文化馆(紫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邬雪健
电话:0915-4418600
邮箱:2510406474@qq.com
五、公示公布
经评审入选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将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紫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o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