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下半年典型案例

时间:2023-11-13 15:10来源: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件名称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下半年典型案例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3-5802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下半年典型案例

2023年下半年,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围绕民生领域民意最盼事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铁拳”行动不断走深走实,着力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例,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紫阳县某音乐酒吧允许未成年人入内消费及无证经营食品案

2023年5月16日晚,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文广旅游局到紫阳县某音乐酒吧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该酒吧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进行经营活动,现场发现有6名未成年人在该酒吧经营场所内消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允许未成年人入内消费及无证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以及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紫阳县某卤制品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2023年8月29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奥迈检测有限公司对紫阳县某卤制品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卤豆腐干”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卤豆腐干”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三项以及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三、陈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2023年8月17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紫阳县双安镇的陈某店内进行执法检查,在陈某店内货架上发现有“佳洁士牙膏”等4种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货值金额合计68.5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构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以及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第三项、《陕西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化妆品类)》第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四、吴某转供电违规收费案

2023年9月4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核查通讯铁塔站点电费较高问题的通知》附件中提供的站点名称进行核查,发现吴某与中国铁塔有限公司某分公司签订合同,在2021年6月至2023年8月期间,通过居民用电表以1元/度的价格向其供电3635度,多收电费合计1641.93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转供电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以及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五、紫阳县某珠宝店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3年8月29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紫阳县历居人珠宝店自2023年8月20日起,在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中段(惠民四期门面)自家店门外发布“浪漫七夕,珠宝特惠,买黄金送钻石,满5000送2500;买钻石送黄金,满5000送2500;买翡翠送钻石,满1000送500”商业活动的店堂告示广告,并在店堂告示广告上标注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老凤祥所有”的文字内容,规定经营者单方面享有最终解释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方法》第十五条以及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