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解决村级财务审计镇级实施工作流于形式、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的问题,紫阳县印发了《紫阳县村财审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紫阳县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有效规范了全县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规程与质量。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县审计委员会对村财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主官主管,专岗专责,县镇一体,统分结合”的原则,改革村财审计组织方式,明确县镇协同配合,统筹整合县镇村财审计专业化人员依法开展村财审计工作。
理顺体制机制。一是完善村财审计管理体制。县、镇分别成立村财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级村财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村财审计中心及镇审计所对全县村级财务审计。镇党政办主任兼任镇级审计所所长,各镇明确至少2名审计所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二是改革村财审计组织方式。将村财审计工作组织方式从原来的“县指导、镇实施”调整为“县级主导,县镇实施”,县审计局整合县村财审计中心和镇审计所工作人员组成审计组,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依法实施村财审计,切实提升审计成果质效。
注重考核运用。县委、县政府把村财审计改革作为对相关部门及各镇深化改革工作内容进行考核,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村财审计工作合力。县委组织部将镇配合村财审计工作纳入县对镇党建工作考核,并列入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各镇将审计结果作为评价村(居)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及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改革不仅规范了村财审计工作流程与质效,而且有力推进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