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公告

时间:2023-09-28 09:15来源:紫阳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紫阳县税务局
文件名称 紫阳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公告
索引号 zyxzfzyxzfbgs-GK-2023-5005 公开目录: 医疗卫生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公告

根据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县居住证,未纳入职工医保的所有人员。

二、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期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参保缴费补缴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380元/人/年,特殊对象政府给予参保资助,按照“实缴费款申报缴费”方式缴费,个人可以通过缴费终端查询实际缴费金额。

四、参保登记

(一)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或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镇政府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人员信息登记并缴费。

(二)2024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五、缴费方式

个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方式申报缴费,也可通过办税服务厅、自助缴费终端等线下方式申报缴费。缴费人办理参保缴费业务时须自行核对缴费金额、缴费属地。

缴费代办机构:农商银行(E终端、自动柜员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ATM机、网上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手机银行、ATM机),中国农业银行(手机银行)、中国银行(手机银行)。银联云闪付APP、微信(光大社保云缴费、工行陕西分行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和“陕西税务”“安康税务”微信公众号、陕西医保APP。

六、缴费票据

参保缴费凭证包括手机银行电子回单、电子凭证、e终端POS小票、缴费(完税)证明等,缴费(完税)证明可以在村(社区)代收客户端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


政策咨询:可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缴费咨询:可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咨询。

紫阳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紫阳县税务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