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公告

时间:2023-09-19 17:4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原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孟德财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紫政集建(1997062628

坐落

紫阳县汉王镇汉城村原十一组

面积

80.9平方米

用途

宅基地

公告时限

2023919—20231013日

不动产类型

土地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紫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联系。

联系电话:0915-4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