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原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孟德财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紫政集建(1997)062628号
坐落
紫阳县汉王镇汉城村原十一组
面积
80.9平方米
用途
宅基地
公告时限
2023年9月19日—2023年10月13日
不动产类型
土地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紫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联系。
联系电话:0915-4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