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名称 | 违法事实 | 文书编号 | 处罚金额(元) | 承办时间 | 承办人 |
1 |
紫阳县源森大酒店(普通合伙)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紫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8号 | 5000元 | 2023/8/16 |
姜宇(主)、王普新 |
2 | 陕西反哺堂养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紫阳分公司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允许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 紫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9号 | 11500元 | 2023/8/17 | 姜宇(主)、王普新 |
3 | 紫阳县金凤宾馆 | 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 | 紫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9号 | 责令停止使用 |
2023-08-29 |
姜宇(主)、王普新 |
4 | 安康华顺安工程有限公司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盖章;未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 紫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1号紫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2号 | 单位:51000元 个人:10000元 | 2023/8/30 | 姜宇(主)、王普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