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进一步夯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紫阳县委、县政府决定建立重点项目、重点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约谈制度。
近日,紫阳县印发了《重点项目、重点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约谈制度》(以下简称《约谈制度》),实行适时约谈制度,遇到重大问题或工作需要可随时进行约谈,并明确了约谈对象、约谈情形和约谈结果运用,防止约谈工作虚化、泛化,确保压力精准传导、责任逐级落实。
《约谈制度》明确约谈对象是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市驻紫各单位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约谈制度》中约谈情形分为重点项目、重点指标、重点工作三大版块,其中:重点项目出现省市县级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执行不力等五种情形之一的,由县发改局负责,对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报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出席。重点指标涉及省考、市考指标两大板块,即:省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指标较上年度退位10位以上或者单项监测考核指标排名全省后10位,影响省考整体排名的,由县考核办、县统计局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批后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市对县考核指标中主要经济指标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出现严重下滑,或者年度综合考核指标得分排名全市倒数第一且未完成目标考核任务,影响市考“争先进位”的,由县考核办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批后对相关具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出席。重点工作主要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巩固衔接、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安全生产等9项“国之大者”、底线任务和民生工程,分项明确了出现约谈的具体情形、负责约谈的责任单位、约谈对象及责任人以及出席约谈会议的领导同志,以上9项重点工作被中省市通报批评、约谈或被县级以上督查发现问题突出的,在约谈相关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同时,应约谈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
《约谈制度》明确约谈结果运用共四个方面,一是被约谈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记录在案,重点项目、重点指标、重点工作被县委、县政府约谈的镇和县级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中扣减一定分值;二是镇、县直部门主要经济指标及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连续两次受到县委、县政府约谈的,或者年度内重点项目、重点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累计被县委、县政府约谈3次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限制评优,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三是年度内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指标得分排名靠后,被省市约谈紫阳县的,所涉及指标的具体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限制评优,其中被省市约谈紫阳县2次的,由县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四是负责组织实施约谈工作的县级主管单位,对符合约谈情形而不正确履行约谈内容涉及事项整改责任,造成工作出现持续下滑或者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由县纪委监委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