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时间:2023-07-26 10:20来源: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紫市监处罚〔2023〕34 号 销售侵犯“日丰”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紫阳县魏民五金店 92610924MA70JC8E1K 汪秀菊 2023年5月9日,接消费者投诉举报称当事人涉嫌经营假冒“日丰”商标的产品。收到投诉后,本局执法人员同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打假办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紫阳县魏民五金店进行检查核实。经过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打假办两名工作人员的现场检查辨别真伪,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内经营的21个品种标有“日丰”商标的管材、接头为侵犯“日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上述标有“日丰”商标的管材、接头是当事人分别从陕西和山东进购,供货方未给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发货票据等相关资料。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
2 紫市监处罚〔2023〕35号 使用过期医用外科口罩案 紫阳县毛坝镇温家坪村卫生室 PDY70079661092419D6009 贺泓菖 2023年5月24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紫阳县毛坝镇温家坪村五组的紫阳县毛坝镇温家坪村卫生室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村卫生室经营场所内共有41个医用外科口罩超过失效期。经查,上述41个超过失效期的医用外科口罩是由毛坝镇中心卫生院统一配发,该村卫生室自用,不对外销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