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19时至13日08 时,我县东部镇出现短时暴雨天气,主要暴雨时段出现在12日21时30分至13日00时,降雨量0.3-82.5毫米;最大降雨出现在焕古大连气象监测站(82.5毫米);全县7个气象监测站降雨量超过50毫米,12个气象监测站降雨量超过3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为焕古大连气象监测站49.4毫米(13日07-08 时),6个气象监测站小时雨强超过30毫米,分别为洞河气象监测站34.3毫米(12日21-22时)、双桥苗河气象监测站41.4毫米 (12日22-23时)、东木军农气象监测站38.4毫米 (13日03-04时)、焕古大连气象监测站49.4 毫米(13日07-08时)、汉王气象站监测站 43.8 毫米(13日07-08 时)、焕古苗溪气象监测站 42.0毫米 (13 日07-08时)。
预计未来两小时,我县小到中雨,降雨量5-15毫米; 汉王、焕古、东木、双安、蒿坪、红椿、高滩等镇大到暴雨,降雨量20-40毫米,局地可达50毫米以上。
根据《紫阳县防汛应急预案》启动条件,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决定从2023年7月13日9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县防指成员单位立即进入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状态。
(1)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气象灾害形势分析和评估,每两小时向县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部门)提供重要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雨情实况信息;参与洪涝灾害会商。
(2)县应急管理局:统筹全县防汛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制定全县防汛应急物资保障和应急救援装备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统一调度;负责督查、检查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度汛工作,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3)县水利局:负责洪水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水情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发布工作;组织开展洪水灾害风险评估,对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紫阳水电站度汛安全,做好沿江泄洪报警和库区雨水情监测、入库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准确向县防指报告实时水库参数和调度方案,严格执行防汛调度指令和落实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组织实施水库防洪安全调度,参与洪涝灾害会商。
(4)县教体科技局: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防汛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学校及学生防汛避险知识宣传教育普及,组织指导洪涝灾害威胁区学校安全防范、灾后重建、危房改造和恢复教学秩序。
(5)县经贸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的防汛工作,根据防汛抢险救援救灾工作需要,协助征调防汛应急物资,组织、协调有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调度应急通信资源,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防汛通信保障工作。
(6)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管理、交通管控和疏导、交通信息发布或预警,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料、破坏防汛监测预警设施以及干扰防汛工作正常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7)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自然资源系统的防汛工作,负责地质 (地震)灾害防治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协调洪涝灾害防治工程、应急避险、灾后恢复重建的用地保障。
(8)县住建局:加强对城市道路、雨水管网、地下场所、低洼易涝区、县城周围防洪沟渠、建筑工地、户外广告、行道树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排查,及时消除排洪排涝及安全隐患;停止建设工程高空作业、户外施工,作业机械安全停放;落实县城低洼地带、 建筑工地监测责任,设置警示标识,防止人员靠近,确保重点部位管控到位。
(9)县交通局、县公路段:根据部门职责,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和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公路、桥梁,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参与组织协调并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救援救灾物资装备和人员。
(10)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系统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农业洪涝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灾情信息;负责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渔业的防洪安全,做好农业减灾技术指导工作。督促及时劝离涉河涉水垂钓人员。
(11)县林业局:负责林业系统的防汛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林业灾情信息,做好林业产业救灾减灾和生产恢复工作;对开放性林场的进山路口进行管制或封闭,禁止游客穿越游玩。
(12)县文旅广电局:负责文化和旅游、广电系统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文化、旅游景区洪涝灾害的防治工作,做好文化、旅游景区防汛安全工作;负责县、镇、村三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并确保畅通。
(13)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抗洪抢险救灾情况新闻发布工作;统筹协调抗洪抢险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统一安排新闻媒体采访,组织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援、救灾减灾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洪涝灾情和防汛抗洪、抢险救援、救灾减灾等重要信息。
(14)县公路段:负责公路系统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公路系统及人员的防洪安全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公路、桥梁,保障抗洪抢险救灾公路运输畅通。
(15)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救援系统的防汛工作,组织和协调消防救援专业队伍执行抗洪抢险、转移人员、营救群众等重大抢险救援救灾任务。
(16)国网紫阳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网、营业区系统的防汛工作,负责因灾损毁电力设施的抢修恢复,保障防汛抗洪抢险救援救灾用电。
(17)电信、移动、联通和广电网络紫阳分公司:负责做好本系统防汛和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及时组织恢复因灾损坏的通信、广电设施,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抗洪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防汛工作职责,及时传递暴雨灾害预警信息,达到本部门、本单位全覆盖。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暴雨灾害 防御和应对处置准备工作。
各镇第一时间将暴雨预警信息传递到本辖区各单位、村组、重点涉险人群等,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防范应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1名党政主要领导坐镇指挥,组织重点区域的涉险人员及危险区群众做好撤离准备,避险安置点做好安置人员准备。同时,加强水库、河道、堤防、地灾隐患点、山洪危险区等重要部位巡查防守。
各镇、各县防指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要求,每2小时向县防汛办报送一次汛情、地质灾害动态、灾情和人员转移撤离情况。
紫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