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21 09:30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3-2860 公开目录: 医疗卫生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23〕39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年05月21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紫阳县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1日


紫阳县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创新完善乡村医队伍培养机制,多方式多途径扩大村医队伍来源,不断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素质和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筑牢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1〕82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 〈安康市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3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紫阳县“十四五”人才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紫办发〔2023〕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23年开始,采取“补助学费、订单培养、定向就业”方式,依托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含中医)培养工作,逐步解决乡村医生人员不足、队伍老化等问题。到2025年,力争在全县范围内招收培养70名左右(2023年30名,2024年20名,2025年20名)订单定向医学生,到2027年完成培养,建立一支适应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全日制大专临床医学学历乡村医生队伍。

二、实施时间和主体

实施时间:2023年—2025年;委托主体:紫阳县卫生健康局;培养主体: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三、培养对象及学制要求

(一)培养对象。在紫阳当地的常住人口,年龄在35岁以下,在本县各级医疗机构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2年以上(含2年),年龄可放宽至40岁,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志愿从事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1.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应往届高中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专科录取,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全科医学专业方向的本县应往届学生。

2.职中应往届毕业生。通过陕西省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专科录取,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全科医学专业方向的本县应往届学生。

(二)学制要求。招收性质为全日制普通大专,招收专业为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全科医学专业,学制3年,学生修完所学课程考试合格,由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大专学历,具备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重点学习适应农村群众就医需要,推进常见病的规范诊疗、基层中医针灸、推拿学等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与本专业有关的现代医学知识。通过学习成为能运用西医、针灸、推拿、中医药等诊治手段与方法,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治,能进行急救处理的中西结合医士。三年课程设置有解剖学、西医内科学、病理学、中医学基础、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妇产科学、中西医儿科学、方剂学、针灸治疗学、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女儿童保健、卫生监督、卫生统计、计算机基础等课程。

四、招录程序

(一)宣传动员。各镇各相关部门负责广泛宣传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政策措施,做好生源摸底调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组织报名。各镇负责按上述所列条件推荐选送学员,学员需在报志愿时填报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待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录取后,学员本人填写《紫阳县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报名申请审核表》(附件1),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到县卫健局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签订协议。被正式选送学员与县卫健局签定《紫阳县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服务协议书》(附件2)和《紫阳县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附件3),承诺毕业后回协议指定的村卫生室或卫生院工作服务6年及以上,协议签定后由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审核,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履行协议。定向培养生毕业后,根据定向协议、工作需要和就近便利原则,统筹安排到村卫生室(或卫生院)承担乡村医生工作。

五、政策待遇及就业前景

(一)定向培养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学费定额补助,三年学业期间每生定额补助费用共计10000元。由县卫健局与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据实统一结算。

(二)资金来源。由县财政局按年度实际培养情况,将定向培养生补助资金拨付至县卫健局进行乡村医生培养专项资金管理。

(三)定向培养生在规定的学习期内要完成规定的课程并取得毕业证书。在学校发放报到证15日内,到县人社局、县卫健局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定向培养生毕业后,根据定向协议、工作需要和就近便利原则,统筹安排到村卫生室(或镇卫生院)承担乡村医生工作。分配妥善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薪酬及养老保险待遇,实行“县招镇管村用”、合同制聘用,每年由县卫健局签订聘用协议。在协议服务期内,可参加本县内医疗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五)定向培养生六年服务期间必须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期内要取得《乡村全科助理医生资格证书》,不得随意变更执业地点。特殊情况须经县卫健局批准,方可在本县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之间流动。不得以升学、培训等为由不履行服务期限约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由县卫健局局长为副组长,县教体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同志,紫阳中学、毛坝中学、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各镇人民政府镇长、卫生院院长为成员的县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由县卫健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和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县卫健局负责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主体责任,牵头负责制定全县乡村医生培养方案,出台订单定向乡村医生县聘镇管村用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协调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工作,负责招录学生毕业后就业安置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县人社局协助县卫健局做好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工作以及毕业后的招聘招录和招考工作,将定向培养就业的乡村医生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补助资金的预算、拨付工作,并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每年对县卫健局、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定向培养的乡村医生工作待遇。县教体科技局负责做好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招考政策的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职中生报考意向摸底统计,组织紫阳中学、毛坝中学、职教中心、县招生办做好政策宣传和学生、家长的动员,做好生源推荐,配合县卫健局、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每年的招考招录工作任务,按照年度招录任务将报考学生台账报县卫健局备案。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在辖区各村、社区广泛宣传,让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负责摸清辖区村卫生室村医紧缺和老化情况以及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意向,建立台账,鼓励组织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职中生报考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乡村医生临床医学专业,配合完成每年的招考招录工作任务,协同做好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各部门要采取微信、自媒体、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生源组织推荐工作,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四)创新工作方式。县卫健局要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综合医改的重要工作,摸清并动态掌握县域内乡村医生底数,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创新工作方式,抓住乡村医生定向培养三年行动计划的机遇,定向培养一批服务基层的乡村医生,充实乡村医生队伍。

附件:1.紫阳县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报名申请审核表

2.紫阳县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协议书

3.紫阳县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


附件1


附件2

紫阳县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协议书

甲方: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紫阳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1〕82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康市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3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紫阳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逐步解决乡村医生人员不足、队伍老化等问题,并在全市乡村医生培养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录取乙方推荐的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招录条件学生,及时通报招录学生信息。培养性质为全日制普通大专,学制3年,学生修完所学课程考试合格,由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发放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大专学历,具备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学历资格,免试注册乡村医生。

2.按照乡村医生的岗位需求设置课程,使培养的人才适应村医生岗位。与乙方合作,共同制定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即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完善教学计划、调整课程设置、完成教学任务和保证实践教学的实施。

3.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安排经验丰富的班主任负责班务带教工作,安排优秀教师承担教学任务,保证培养学生质量。

4.根据临床医学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安排学生到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实习(其中镇办卫生院实习时间不少于2个月);加强学生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培养,增强学生岗位适应力。

5.定期向乙方通报培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

6.履行培养学生在甲方学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义务。

(二)乙方责任义务

1.发挥自身的行业优势和社会影响,负责在本区域内高中毕业生和县职教中心毕业生进行广泛宣传并组织报名。

2.根据紫阳县乡村医生培养相关政策,每生三年定补学费10000元,由紫阳县卫健局直接向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支付,其余费用学生自付。

3.负责学生到紫阳县医疗卫生单位安排落实工作(其中到镇卫生院试用期不少于1个月)。

4.安排专人对接学生培养工作,配合甲方进行教学质量考核和毕业生学业水平考核。

二、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为3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三、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如一方单方面违约或有损害对方利益或形象的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但已录取入学的学生,乙方仍应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学生正常毕业。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的,应当协调解决,双方均不得以学生学习及是否毕业做为解决问题的条件。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附件3

紫阳县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

甲方:紫阳县卫生健康局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为更好满足全区基层群众医疗卫生需求,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由紫阳县卫健局委托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举办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大专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乙方报考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大专班学习和就业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第一条 对自愿报考并录取的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生(以下简称培养生),每生定额补助10000元,学费由甲方按学年汇入乙方所在培养学校指定银行开设的帐户,其余费用自理。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后,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自愿和就近原则,甲方将乙方统一安排至村卫生室,由所在镇卫生院管理,落实政策规定的村医待遇,保证每年年收入不低于本区村医当年度平均水平(平均水平按省卫健委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甲方有权建立乙方诚信档案,公布乙方的不诚信记录,并将乙方诚信情况上报市卫健委、县发改局备案。

第四条 甲方鼓励乙方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第五条 乙方在村卫生室工作期间,甲方每年组织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甲方有权在辖区内村卫生室之间调配乙方岗位,乙方必须服从。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乙方在规定学制内享受学费定额补助。

第七条 乙方在校期间应当遵守培养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和培养学校制定的学习计划和实习安排,每年向甲方报告一次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乙方应按时完成学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的学员,允许延长一年,延读期间不享受甲方资助的相关费用。

第八条 乙方在校期间享受全日制大专医学学历教育相关政策待遇,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

第九条 乙方毕业15日内,持毕业证和学籍档案向甲方报到。在甲方指定的村卫生室工作,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中、省、市、县村医待遇。

第十条 乙方必须在村卫生室服务6年。因服务期不满6年,期间参加各类招考被录取离岗的,应全额退还订单定向培养补助经费。

三、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第十一条 乙方在培养学校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一)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获取毕业证书的;

(二)乙方违反培养学校规定,被培养学校开除学籍的;

(三)乙方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或具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乙方应当全额退回甲方为乙方支付的补助学费,并向甲方支付补助总金额20%比例的违约金。乙方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权利,并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乙方因严重疾病,意外伤害及其他法定不可抗拒等原因,确实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本协议由乙方和监护人共同签署,监护人对培养生的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赔偿清偿责任。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指定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