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时间:2023-05-08 16:43来源: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件名称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索引号 zyxzfzyxzfbgs-GK-2023-2387 公开目录: 产品质量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年05月08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紫市监处罚〔2023〕22号 使用不合格餐具案 紫阳县虎存孙斌餐饮店 92610924MAB2Y56A82 孙虎华 2023年2月17日,本局委托奥迈检测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使用的餐具(小碗)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使用的餐具是自己清洗消毒,因清水冲洗没有到位造成不合格,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
2 紫市监处罚〔2023〕24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紫阳县王宇朝商店 92610924MA70KBUK3B 王宇朝 2023年1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紫阳县双安镇四合村的紫阳县王宇朝商店开展执法检查,在其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发现“海天白醋、加加陈醋”等5种预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三、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
3 紫市监处罚〔2023〕23号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紫阳县思兰商贸高付广加盟店 92610924MA70M4C15N 高付广 2023年1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紫阳县双安镇四合村的紫阳县思兰商贸高付广加盟店开展执法检查,在其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发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潘婷洗发露”3瓶。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
4 紫市监处罚〔2023〕25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紫阳县曹氏文具店 92610924MA70J8FN9F 翁成芝 2023年2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紫阳县双安镇街道的紫阳县曹氏文具店开展执法检查,在其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发现“鸡肉香肠”等6种预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三项、《陕西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2 版)》序号“1”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