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紫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4-23 10:19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紫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3-2134 公开目录: 社会公益事业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23〕25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年04月23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紫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紫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紫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和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陕中医药函〔2022〕48号)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快推进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新时期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突出抓好基层中医药工作,发挥传统中医学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最新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强化全县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三、职责分工

(一)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委在中医药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卫健局)

(二)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发改局、县卫健局)

(三)建立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中医药发展相关事宜,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建立县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将我县基层中医药服务打造成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县政府办、县卫健局)

(四)制定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创建方案,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基层中医药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县政府办、县卫健局)

(五)畅通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和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90%。(县政府办、县卫健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设置中医药管理职能部门。(县委编办)

(七)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本县中医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执行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的有关政策。建立本县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鼓励退休中医师到基层服务和多地点执业。(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本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和基层中医药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县级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促进区域内公立中医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建设,推进基层机构“中医馆”建设,对中医诊疗服务较好的村卫生室建设给予适当的补助。(县财政局、县卫健局)

(九)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将《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和中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大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融媒体中心)

(十)根据我县医疗服务规划,保障县域中医诊疗中心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审批。(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

(十一)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县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县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组织申报市级及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县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本县中医药科技发展,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

(十二)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将本县域内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向地市和省级医保部门上报申请批准,定期调研,将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县医保局、县卫健局)

(十三)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县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县教体科技局、县卫健局)

(十四)支持县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改善各级机构信息化基础条件。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建设,加快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规范化进程。(县卫健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五)支持县域院内中药制剂发展,制定推广使用标准,并进行质量监管。探索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开展自采、自种、自用中药材,并制定相关标准进行规范的质量管理。(县卫健局、县市管局、县医保局)

(十六)建立全县统一煎制、统一配送的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十七)组织开展县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县域中医药专业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药材种植基地等与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县文旅广电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

(十八)加强中药保护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生态化、规范化种植与当地相适应的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把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经贸局、县卫健局、县乡村振兴局)

(十九)组织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县教体科技局、县卫健局、各镇)

(二十)坚持中西医并重,组织落实县各项中医药工作。制定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相关政策,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逐步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服务能力提升等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县发改局、县卫健局)

(二十一)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医护比、中医药人员占比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达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县卫健局、县人社局)

(二十二)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县民政局、县卫健局)

(二十三)其他中医药服务、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监督考核及能力提升、群众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提升等相关工作。(县卫健局)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筹备阶段(2023年2月-3月)。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成立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对照创建标准,下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分工。召开紫阳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目标、步骤及保障措施,把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列入县、乡(镇)两级政府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23年9月)。进一步加强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领导,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落实。对我县基层中医药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方案并逐一进行整改,整理装订资料于9月20日前报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同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对照评审标准完成各项任务。

(三)评审验收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5月)。结合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实际,查找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后向上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迎接省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的评审验收。

(四)整改提升阶段(2024年6月—2024年7月)。持续整理汇总年度资料,同时针对省级评估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与薄弱环节,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完善。县创建领导小组及专家对照评估验收标准和整改方案,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要求。同时,常态化开展中医药相关工作,迎接“国检”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全县创建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认识,将全县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卫生健康部门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三)加强宣传动员。加大国家、省、市有关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围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主题,广泛宣传中医药改革与发展政策。各镇、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中医药防病治病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防病治病、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附件:1.紫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

      2.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抽查评分责任划分表(20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