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紫阳县人民政府> 新闻中心> 部门动态>正文详情

紫阳县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工作

时间:2023-03-31 14:12作者:朱明莲来源:紫阳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民生,自2023年1月1日起,紫阳县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其中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4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370元。城镇特困供养人员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40元;农村特困人员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984元。保障标准提高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整体得到明显提高。

截至3月底,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8534户19174人,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5433人,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302人次,第一季度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资金以及价格临时补贴全部发放到位,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3423.31万元。其资金通过“惠民一卡通”专户发放,切实保证了救助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下一步,紫阳县将继续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职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及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