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函〔2022〕98号)文件要求,2022年10月起,紫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在我县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进行了年度确认。截至2023年1月9日,仍有1名优抚对象未完成年度确认,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对未完成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名单予以公告。
序号 |
姓名 |
家庭住址 |
优抚对象类别 |
身份证件号码 |
1 |
黄发文 |
紫阳县汉王镇马家营村 |
伤残军人(九级因公) |
6124252000XXXXXXXX |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仍未能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下一个月起停发抚恤补助金。
停发抚恤补助金后,优抚对象或者其家属可重新申请恢复发放,经紫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自重新确认后的下一个月起恢复发放抚恤补助金,停发的抚恤补助金不予补发。
请上述对象或者其家属见公告后,及时联系紫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或汉王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确认。
联系人:邱艳玲(紫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915-4426668;
周家继(汉王镇退役军人服务站),18091505722。
紫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