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13 09:56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3-0069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函〔2022〕93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10月13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推动全县政务新媒体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政务新媒体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深化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是引导网上舆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阵地。要切实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内容建设,指定专人每日读网,定期检查本单位本系统政务新媒体栏目建设、信息更新、日常运维情况,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及时处理,确保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正常、信息更新及时、内容权威准确。

二、加强账号管理

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政务新媒体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坚决防止出现“失管脱管”“建后不管”等现象。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能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同一平台上开设的多个账号进行功能整合和清理关停,集中力量做好一个主账号。对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优化。对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长期无更新、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政务新媒体要及时整改。确属无力运维的要通过注销账号、下架应用等手段彻底关停。不得以单位内设机构或以个人名义开设政务新媒体。

政务新媒体管理实行审核备案制度,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均须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信息中心)初审,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登录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登记备案。所有政务新媒体必须进行实名认证,坚决杜绝随意开通政务新媒体。因工作原因需变更、关停、注销的政务新媒体,应及时变更或注销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

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落实专人做好账号密码和使用终端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人员变更时,需提前向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信息中心)备案,并将管理政务新媒体使用的相关账号、密码、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进行移交,修改验证邮箱、微信、手机等验证方式,避免出现无人管理、账户密码遗失、无法登录等问题。

三、规范内容发布

各镇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三级审核责任,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坚决杜绝错别字、错误表述、信息泄露等问题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清零。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信息,不得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发布“雷言雷语”“信谣传谣”、失真信息等不当内容,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凡转载发布信息,均要注明稿件来源,原则上只转载中省市政府网站或者官方主流媒体已公开发布且有明确稿源单位的信息。

四、严格考核奖惩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信息中心)每月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开展检查抽查并通报情况,检查结果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内容长期不更新、信息发布不准确、互动回应不及时、运维管理不规范的及时督促整改,多次提醒仍整改不到位的账号强制予以关停。因工作不认真、管理不到位引发重大负面舆情,影响全县大局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