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推进镇级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3-0054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政办发〔2022〕98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0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年12月09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推进镇级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紫阳县推进镇级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紫阳县推进镇级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中法委发〔2022〕5号)《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陕法办发〔2022〕3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以合法性审核全覆盖为着力点,构建体系完善、制度规范、运行有效的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实现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举措
(一)明确合法性审核职责。各镇成立合法性审核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合法性审核工作。各镇司法所为镇级合法性审核机构,承担合法性审核具体工作职责。镇党政办承担合法性审核衔接、流转、归档、备查工作,确保职责分工明确,机制运行顺畅。
(二)明确合法性审核范围。镇级层面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核的事项:
1.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镇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
3.涉及镇域重点项目招投标、招商引资、民商事等以镇人民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
4.涉及镇政府职权范围内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5.其他可能引起较大社会影响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核的事项。
(三)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各镇人民政府建立合法性审核工作相关的制度,明确提起审核应具备的资料、审核时限、报批流转程序等相关规定。凡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凡镇政府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核事项的议题时,应当通知司法所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并在会议记录中全过程记录。对没有采纳的审核意见,审核人员应当详细记载备查。
三、实施步骤
(一)制度建设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镇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审核方式、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等事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1月至5月底)。镇人民政府履行合法性审核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确保符合合法性审核事项应审必审。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6月)。各镇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总结提炼,聚焦问题短板,优化流程、完善机制、创新制度,不断提高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扛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认识合法性审核的重要性,切实把合法性审核作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抓手,确保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规。
(二)加强统筹协调。县司法局负责指导镇级合法性审核业务工作,充分调动法律顾问、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核工作积极性,推动镇级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工作机制落地落实。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将把镇级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工作列入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内容,由县政府督查室、县司法局负责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推广运用,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目标考核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