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紫阳县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现就公开报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位置
紫阳县城关镇江南阳光小区(新田村)、紫阳县城关镇太平小区(太平村高速路引线)
二、申请对象
在紫阳县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非紫阳县城区城镇户籍人员;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和非住宅用房(包括已签订购房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
3.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14万元以上客货汽车;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营业执照;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2年内无资产转移、注销记录;
7.申请人依法与县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并履行两年(含两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已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四、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为申请人出具的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介绍信(证实务工地点、务工收入、务工时间等情况)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需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4.住房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出具的房产/不动产查询表);
5.婚姻状况证明;
6.社保缴纳证明。
五、申请程序
申请人集齐上述全部申请材料后,直接送达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保障房管理办公室,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组织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联合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六、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自2022年12月9日起至2023年1月9日止。请各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3年1月9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达至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所有。
咨询电话:0915-442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