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城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时间:2022-12-01 17:49来源:紫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贯彻落实“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经研究决定,12月2日在县城主城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12月2日8:00--12:00。

二、采样地点

城区共设置83个采样点(详见附件),采样对象就近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三、检测对象 

县城主城区东城门社区、环城路社区、西关社区、河堤路社区、会仙桥社区、仁和社区,以及新桃村社区、大力滩村安置点、太平村安置小区、新田村阳关小区、楠木村楠木小区、西门河安置点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四、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各采样点同步启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由集中隔离专班医务人员负责采样,单人单采单管;高风险地区、居家隔离对象由医务人员上门采样,一户一管;其他区域由各村社区和共驻共建单位组织人员到指定采样点集中采样,实行20:1混采。各采样点12时前,完成采样送检。

(二)请上述辖区内所有居民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和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所有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智能手机采样时出示个人“陕西健康码”。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和婴幼儿由家人代为填报注册“核酸检测预登记码”生成个人核酸检测二维码,截图保存,采样时出示。或携带个人二代身份证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四)所有采样对象要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2米安全距离,不扎堆、不拥挤,不在采样点聚集和相互交谈,有序参加核酸采样,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五)请广大居民互相告知,积极主动参与配合核酸检测,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核酸检测,干扰检测秩序,导致不良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员、应主动向所属单位、社区报告,不参加核酸采样;对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行动不便残障人员、高龄老人、精神障碍、孕产妇等特殊人员要提前向社区或共驻共建单位报备,实行上门核酸采样;既往有新冠病毒感染史者,要主动向社区(村委会)报备,实行单管单采。对拒不参加核酸采样,后续采样结果异常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1.县城城区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一览表

2.紫阳县区域核酸采样点院感防控工作须知

紫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附件2:

紫阳县区域核酸采样点院感防控工作须知

为进一步规范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现场管理,确保区域核酸采样准确、安全、高效,紫阳县防控办、县卫健局提出如下防控须知,望广大干部群众,医务人员知悉,并严格执行。

一、规范核酸采样点设置。各采样点应设在通风空旷处,科学确定行进路线,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严控人员密度,避免交叉感染。采样台与信息登记台之间需保持不少于2米的间距。

二、规范采样对象行为。做到戴口罩、2米线,即采即走即回,不穿插。

1.采样前30分钟不吸烟,不喝酒、不嚼口香糖,尽量不喝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前后保持2米间距。排队期间做到不穿插、不交流、不抽烟、不嚼槟榔等;排队长度应低于50米;听从工作人员指示。

2.采样时,前排受测者结束后不要立即上前,更不能马上取下口罩张嘴等候采样。应是在保持安全距离的基础上,待采样人员完成双手消毒,拿出新棉签后,迅速上前脱下口罩张嘴采样,采样时应屏住呼吸,取样结束后立刻带好口罩。期间不接触台上物品,更不要把钥匙、手机等寄放在采样台面上。

3.完成采样后,戴好口罩即回,不在采样点附近逗留穿插,吐痰吐口水,以免交叉感染。返家后及时注意手部清洁卫生。

三、严格样本送检。各采样点信息员、采样员在采样任务结束后要与装箱转运员仔细核对采样信息,按照生物安全标准包装后,在规定时间内装箱转运。确保样本采集数与转运数、接收数高度一致。

四、严格采样点感染防控工作。各采样点医务人员、扫码信息员严格遵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要求,均着二级防护(一次性帽子、医用防护口罩N95、手套、面屏、防护服,鞋套),医务人员应现场指导扫码信息员穿脱防护服,采样结束后及时规范处理采样点医疗废弃物,避免交叉感染。

五、应检尽检全员覆盖。各村(社区),通过广播、微信等方式,分时段分楼栋开展核酸采样,坚决做到人员不聚集、不扎堆;各共驻共建单位、社区干部要加大物管小区、老旧小区、自建房、外地滞留人员等核酸检测政策、防疫知识宣传,逐个通知到位,确保应采尽采、不漏一人。

六、明确个人责任。对采样对象不遵守采样规则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拒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属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对其健康码予以弹窗或“赋码”,后续核酸检测费用自付。对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造成重大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