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紫阳县委关于印发《强化激励约束推动作风建设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2-10-20 16:23来源:中共紫阳县委
文件名称 中共紫阳县委关于印发《强化激励约束推动作风建设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2-6652 公开目录: 县委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字〔2022〕73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内容概述 强化激励约束推动作风建设十五条措施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市驻紫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强化激励约束推动作风建设十五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紫阳县委

2022年10月20日

强化激励约束推动作风建设十五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推动形成“勤快严实精细廉”优良作风,根据市委《关于强化激励约束推动作风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结合紫阳实际,提出如下十五条措施。

一、健全干部学习培训、一线锻炼、导师帮带机制

1.加强学习培训。坚持把作风教育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坚持县内依托党校阵地,每年对全县党员干部分层分类,开展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和革命传统教育。坚持“走出去”培训,推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弘扬延安精神、培塑优良作风”全覆盖轮训。选派优秀和获得表彰的党员干部到常州和市委党校等异地进行培训,用活用好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识别了解干部的十二条措施。(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委党校、各镇各部门)

2.强化一线锻炼。坚持把一线作为干部作风培养、考察识别的“主阵地”,通过轮岗、交流、挂职等方式,选派优秀干部到巩固衔接、重点项目、县属国有企业等基层一线锻炼,强弱项、补短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让干部在基层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各部门)

3.推行导师帮带。推进“成长帮带计划”,深化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帮带制,实行“一对一、一对多”的传帮带方式,提高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30岁以下镇领导班子成员的跟踪培养,量身选定“成长、专业、生活”三类导师,传授真本领、传承好作风,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各部门)

二、健全干部作风问题发现、分类处置、专项考核机制

4.发现作风问题。公布受理干部作风问题的12380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网络举报邮箱,发动群众反映问题;坚持深入基层一线,主动发现影响和妨碍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及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的突出作风问题,在干部身边发现存在的问题;加强组织、纪检监察、巡察、信访、审计等有关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通过政治监督、巡察审计、调研督导、日常检查等方式,从巡察、督查等通报中发现干部作风问题;紧盯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重大任务、重点工作、重要指标完成情况,开展作风专项研判,在研判分析中查找作风问题。(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作风办、县狠抓落实办、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县信访局)

5.及时分类处置。对举报反映、主动发现、巡察督查和专项研判等方面掌握的作风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办督办,限时处置办结。对实名举报的优先受理、优先处置;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提级直查直办、快查快办;对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直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考核研判、举报查核结果和执纪执法等机关的认定结果,对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问题的,视情节予以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对问题较重的,视情节予以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委巡察办、县考核办)

6.实施专项考核。把作风建设作为专项指标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定专项考核实施细则,坚持把工作实绩作为检验作风建设的重要标尺,突出考核纠“四风”树新风情况,加大基层和群众评价权重,综合民主测评、电话调查、实绩分析结果和纪检监察机关意见,考准考实作风建设情况。专项考核排名所在序列倒数第一或作风建设民主测评问题反映集中,且党风政风行风评议为“一般”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限制评优”。专项考核评价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相关负责人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由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考核办、县狠抓落实办、县作风办)

三、健全干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末位淘汰机制

7.完善考核评价办法。修订完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提高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分值权重,细化考核要素,构建个性化、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干部量化考核综合评价办法,加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力度,运用干部(绩效)考核应用管理系统进行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研判,为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监督管理、激励约束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配合单位:各镇各部门)

8.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考用结合,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专项考核等结果,与选拔任用、晋职晋级结合起来,引导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或完成乡村振兴、疫情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工作实绩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单位,提高年度考核公务员优秀等次比例。对在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受到县委、县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个人;承担的工作在市级以上(不含市级部门)作为先进典型经验推广的个人,优先选派外出培训、优先评优评先、优先晋职晋级、优先提拔重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配合单位:各镇各部门)

9.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排名末位或受到“一票否决”的镇和县直部门,由县委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承担市对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连续两年排名全市后三位的县直责任部门,经综合分析研判,确实不能胜任的,调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对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排名末位的镇和县直部门,或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两年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整。(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考核办、各镇各部门)

四、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激励保障、典型引领机制

10.注重容错纠错。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干部失误错误进行分析、甄别、处置。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容错纠错会商机制,精准把握政策界限,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容错纠错、减责免责。建立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举报线索快速核查和综合研判,严查诬告诬陷行为,采取书面、当面、通报、会议、媒体等澄清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各部门)

11.落实激励保障。用好及时奖励规定,对作出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县委、县政府开展及时奖励,择优推荐评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对先进典型按规定组织健康疗养、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等活动。落实干部待遇激励保障各项政策规定,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向基层一线、艰苦岗位倾斜,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向乡镇倾斜政策。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差异化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把关心关爱干部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12.强化典型引领。大张旗鼓选树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先进典型,定期表彰一批“干事创业好班子”“担当作为好干部”,大力开展公务员风采展示活动,树立一批可见可学可比的好干部标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镇各部门)

五、健全干部作风责任落实、示范带动、督导通报机制

13.压实领导责任。严格党组织主体责任,把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督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抓作风促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各部门)

14.坚持示范带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经常深入包联镇帮扶村、党建联系点等一线,调查了解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营造大抓作风、比学赶超、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配合单位:各镇各部门)

15.加强督导通报。成立干部作风问题检查督导组,同县狠抓落实办合并开展督查工作,工作同部署,结果同运用,以工作看作风,抓作风促工作。对全县干部作风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专项研判,跟踪了解作风建设推进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公开曝光、第一时间从严查处。县委组织部每季度梳理汇总形成作风建设专项报告,报送县委领导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作风办,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狠抓落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