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降低公租房收费标准为干部职工减负

索引号 zyxzfzyxzfbgs-GK-2022-6531 公开目录: 行政收费
来源 紫阳县总工会 公开日期: 2022年11月21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降低公租房收费标准为干部职工减负

日前,紫阳县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下调。

近年来,紫阳县公开招录、选聘了一批外省、外市、外县的公职人员,为切实解决其住房的实际问题,该县总工会切实履行职能,深入广泛调研全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行和职工负担情况,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建议,综合多方意见形成人大代表建议书,并向县人大常委会递交。

《实施细则》规定,公共租赁根据物价指数变动情况,参照同地段、同品质类似房屋的市场租金,结合建设运营成本及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实行差别化租金。以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为例,原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7元,新细则下,工作5年及以内职工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3元,工作6到10年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5元,10年以上职工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7元。

针对大套公租房无人租住的问题,《实施细则》明确公租房配租户型及面积应与配租对象的家庭人口规模、家庭结构相适应,提升公共租赁住房的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