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43号)

时间:2022-11-23 20:18来源:紫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暴发态势,31个省市连续7天报告阳性感染者超过1万例。11月1日以来,我县发生输入性疫情10余起,报告关联病例30多例,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在我县扩散蔓延,根据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等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防控政策措施。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规定,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法定职责。拒不执行常态化防控措施、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不遵守隔离管控措施、隐瞒个人行程信息、散布虚假消息等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提前报备来紫返紫行程。所有来紫返紫人员,需通过“陕西一码通”或“紫阳卫健”公众号提前报备,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近7天详细旅居史、行程目的地,主动配合“落地扫、落地查、落地检、落地管”措施,主动向村(社区)、单位报告,不得谎报、瞒报个人行程。

三、切实做好旅途个人防护。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市)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自驾车辆跨省(市)流动的,出行时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期间,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全程规范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常消毒,不去人群聚集的密闭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自觉扫码乘车、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落实落细健康管理措施。7日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严格落实“7天居家隔离”措施,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其他来紫返紫人员,严格落实“三天两检”措施,期间“不参加聚餐、不聚集和聚会、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机构、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严格落实“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措施,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不得探访。以上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疫情特别严重地区人员,按照省应对办统一要求隔离管控。镇、村(社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五包一”工作职责,发挥“321”基层治理网格员作用,全面排查、及时管控各类风险人员,坚决防止居家隔离人员破环,“三天两检”人员漏检。

五、切实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各类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要坚决落实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扫场所码、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入住宾馆酒店、进入旅游景区人员,严格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建筑工地、厂矿企业等,要压实防控责任,落细防控措施,坚决防范聚集性疫情。酒店服务、交通运输、快递物流、景点商超、教育医疗等行业的主管部门、单位主体、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48类重点人群(环境)定期核酸检测制度。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严格落实“5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赋码管理,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加强线下聚集活动管控。坚持“非必要不聚集”,倡导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宴会不办,严格控制和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聚集活动。原则上不得举办50人以上的线下会议、会展、聚餐等各类线下聚集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严格落实举办方、承办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当好防疫“第一责任人”。广大群众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一米距等防护措施,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举办、不参与人员聚集活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各负其责。各部门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强化落细落实本系统、本行业疫情防控责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内部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大力宣传动员群众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规定,切实做好个人自我防护,遵守防疫规定,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各镇党委政府、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广大居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政策措施,对不认真履行防控职责、不严格遵守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严厉查处、严肃问责。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克时艰,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

 

紫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