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半年专项督查的通知

时间:2022-07-19 11:03来源: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半年专项督查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2-6304 公开目录: 扶贫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巩固衔接发〔2022〕16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07月19日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半年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市驻紫各单位:

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以高质量的工作成效迎接中、省、市各级检查、考核。根据《紫阳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巩固衔接发〔2022〕3号)和《紫阳县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挂牌督办专项工作方案》(紫字〔2022〕43号)要求,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定于近期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半年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一)17个镇党委、政府;

(二)23个县级行业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紫阳分局、县文旅广电局、国网紫阳县供电公司、县经贸局、县工商联、县残联)。

二、督查时间

2022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各督查组组长、副组长于7月20日下午15: 00在县乡村振兴局四楼会议室参加培训会。

三、督查内容

1. “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产业发展、稳岗就业、搬迁后续帮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防返贫监测帮扶、返贫致贫风险化解、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乡村治理等情况。

2. 各镇、县级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任务1号交办单》和《紫阳县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挂牌督办专项工作方案》(紫字〔2022〕 43号)交办的工作完成情况。

3. 2021中省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紫巩固衔接发〔2022〕18号)、2022年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紫巩固衔接办发〔2022〕22号)、全省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通报问题(紫巩固衔接办发〔2022〕36号)、市级第一季度督查反馈问题(紫巩固衔接办发〔2022〕34号)、涉及镇2022年点对点调度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4.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由乡村振兴局安排专人,每镇随机抽取100户电话访问,开展满意度、政策知晓率和数据准确率等调查。

四、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入户走访与座谈交流相结合,实地走访与资料印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督查。本次督查成立1 8个督查组,分别组建1个县级行业部门督查组和1 7个驻镇督查组,督查人员分别从县委督查室、县纪委监委、县考核办、县巩固衔接办、相关行业部门、各镇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驻村第一书记抽取,组长由相关部门科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具体人员分组情况另行通知。督查样本:每个镇抽取2个村(国家后评估已抽的村、2021年实绩考核已抽的村、全面复工复产和巩固衔接专项督查已抽的村除外)。每村样本户不少于20户,所有抽取的村、户由县乡村搌兴局提供,督查组到被督查镇后公布所抽取的样本村、户名单,如抽取的样本户整户外出,需通过电话访问方式进行,不得更换样本户。

五、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务必驻镇开展督查工作,紧扣督查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较真碰硬,全面、深入、细致地查找问题,反映情况真实客观;在督查过程中,一定要当场做好文字、照片、视频记录,每日工作结束后,结合当天核查情况,汇总当天问题,现场形成问题交办单,每天晚上20: 00前将电子版问题交办单报县巩固衔接办,在问题描述时一定要精准,务必见人见事见项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督查发现的所有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对发现“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问题,可直接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导机制》(紫巩固衔接发〔2022〕3号)下发蓝色督办单;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组于7月28日前提交督查报告(督查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督查交办单相关资料。

2.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严禁干扰督查组正常工作开展;各镇、各相关县级行业部门针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整改。

3.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要求,自觉遵守督查工作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干扰各镇及各相关部门正常工作,本次督查实行组长负责制,督查组成员要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得请假,有特殊事情需经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同意。督查结束后,县巩固衔接办汇总形成专题通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依据予以运用。

本次督查所需车辆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安排,所抽人员下乡途中补助、住宿费用由各派出单位负责核销。

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