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导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2-03-03 10:29来源: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文件名称 关于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导机制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2-6300 公开目录: 扶贫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巩固衔接发〔2022〕4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03月03日
内容概述 关于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导机制的通知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市驻紫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导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一)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

(二)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11 个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

(四)包抓村(搬迁社区)单位。

二、组织实施

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领导下,组建督导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督导组由县委狠抓落实办牵头,县巩固衔接办负责,县纪委监委、县考核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相关行业部门参与,按照年度总体工作安排和重点工作推进时间节点,制定巩固衔接工作督导方案,明确督导方式和具体内容,运用“蓝黄红”三单管理制,开展巩固衔接工作督导。

三、督导内容

(一)中、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印发《紫阳县 2022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巩固衔接发〔2022〕3 号)落实情况。

(三)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任务交办单》(2022年1号交办单)完成情况。

(四)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各专项工作组,相关行业部门巩固衔接工作开展情况。

(五)各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六)各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七)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四、方式方法

督导采取日常督导、专项督导、重点督导、跟踪督导与其他督导相结合的多种督导方式,通过核查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入户调查等形式进行,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蓝黄红”三色单督办。

(一)蓝色督办单。根据督导工作方案明确的督导内容,向被督导镇、行业部门和包抓帮扶单位书面反馈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未按时整改到位或被市级督导考核通报的镇和县级单位将被下发“蓝色督办单”,责令限期整改、书面报告整改结果。同类问题被下发 2 次“蓝色督办单”的直接按“黄色督办单”规定处理。督办单分为现场交办和公文平台交办两种形式,现场交办由督导组组长签发,公文平台交办由县巩固衔接办主要负责人签发。

(二)黄色督办单。“蓝色督办单”发出后,被督导镇、行业部门和包抓帮扶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或被省级督导考核通报的将被下发“黄色督办单”,责令限期整改、书面报告整改结果。同类问题被下发 2 次“黄色督办单”直接按“红色督办单”规定处理。“黄色督办单”由督导组提出督办意见,县巩固衔接办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同时抄报分管或联系该单位的县级领导,并由县级分管领导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红色督办单。“黄色督办单”发出后,被督导镇、行业部门和包抓帮扶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或被国家督导考核通报的将被下发“红色督办单”,责令限期整改、书面报告整改结果。“红色督办单”由县巩固衔接办提出督办意见,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发,同时抄报分管或联系该单位的县级领导,并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

五、结果运用

“蓝黄红”三单督导机制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绩考核挂钩,直接计入各镇、县级各行业部门、各包抓村(搬迁社区)单位平时督查成绩,按考核办法规定量化赋分。

(一)被下发 1 次“蓝色督办单”的镇、部门和单位,在年度实绩考核中的平时督查成绩直接扣 0.2 分,依次累加计算扣分。

(二)被下发 1 次“黄色督办单”的镇、部门和单位,在年度实绩考核中的平时督查成绩直接扣 0.5 分,依次累加计算扣分。

(三)被下发 1 次“红色督办单”的镇、部门和单位,在年度实绩考核中的平时督查成绩直接扣 2 分,依次累加计算扣分。

六、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督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下步督导任务。督导组牵头单位是开展督导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召集参与单位开展督导工作,并做好督导工作方案制定、过程资料收集、督导结果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督导报备制度。督导组按月开展常规督导工作,每次督导前需提前将督导工作方案报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审定,县巩固衔接办备案。对重点工作、领导批示或临时交办等督导事项,由县巩固衔接办及时提出督导方案,经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审定后开展督导。下发的三色督办单统一由县巩固衔接办留存备案。

(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将采取抽查或暗访等形式对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日常督导的、督导过程中出现工作失误或未完成督导任务的,将对牵头单位及有关责任部门予以追责。

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2年3月3日